四(第2/2页)
[2] 《伊园谈异》的一个故事把《四十千》改造得更为冷酷。陈某生下一子,知道是债主来讨债,便一把抱过婴儿,说道:“姓赵的,你既然来讨债,自今之后,你所花所用的一分一文,我都给你记上账,凑够二百两之数。如何?”那婴儿居然点头会意。自此陈某便把此儿所用银钱一一记之。数年之后,儿子已经七岁了,这天正在玩耍,陈某走到跟前,说:“你也别玩了。我刚才给你结了一下账,二百两之数已将用尽,尚余一千文够发落你的,你可以走了。”此子闻之,瞪着陈某不发一语,过了一会儿,便大叫一声而绝。但此类故事尽管不厌重复,却不肯使用一个最简便的情节:既然知道是来讨二百两银子的债主,那就一把将他掐死,再用二百两买个上等棺材打发了,岂不省事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