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件(第3/7页)

这个制度的诞生,似乎就基于一个悖论。在我们的想象中,这样一个富于创造力的构想应该诞生于秦皇汉武这样雄才大略的帝王脑海里,然而事实是,它的创造者因为荒淫、离经叛道而著名,他就是隋炀帝。

这是一个很有意味的事实。隋炀帝确实荒淫而且荒唐,他心性浮夸,把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作风带到了国家的行政上,但是他一系列荒唐行为背后所表现出的瑰奇华丽的创造欲,却淹没在史实当中。实际上杨广是个天赋极高的人,他才华出众,从他留下来的文章可以看出他文笔相当出色。《资治通鉴》上记载,他“美姿仪,性敏慧,深沉严重,好学,善属文”。而且他胸襟抱负不凡,富有想象力,做人也颇有情趣,喜欢做一些大手笔的事。比如他听说当时的吐谷浑族从波斯引进了一种“龙马”,骏逸非凡,放养在青海草原。于是他就在全国选了两千匹良种母马放入接近青海的山川地带,想求得“龙种”。这件事虽然没有任何结果,而且是作为他荒唐的一个例证载在史书,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炀帝浪漫的创造性格和愿意进行试验的精神。

科举制并不是自创生即完备周密的,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它也曾经历了失误、挫折,甚至后退,但是,由于一代代人薪火相传的持续努力,它一步步地完善,一步步地走向成熟。

科举制刚刚诞生的时候,还是相当幼稚的,构思上有一种直观思维的可触摸的意味。比如隋炀帝设立的十个科举科目,“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膂力骁壮”……这些科目的名称带有明显的感性特征,“敦厚”和“清洁”虽然美好,但是如何衡量?到了唐朝,这些科目才被改为明经、进士、秀才、明法、明算、明字、制科,选拔人才的标准从模糊不清的道德描述转为各类才能的分级考核。

盛唐是中国人精神史上的青年期,什么都想尝试。唐代是科举制度最富活力的时代,制科名目最多,皇帝们常常根据形势的需要,别出心裁,设立一个科目,有时这个科目就是帝王一时心血来潮的产物。比如“日试百篇科”,就是要求士子一天之内写出一百篇左右的诗赋。还有“日试万言科”,也是类似吉尼斯纪录比赛一样的大规模竞赛。这种近乎恶作剧似的做法虽然有悖于科举制度的严肃精神,却也反映了唐代帝王文化心态上的乐观好奇、精力过剩。

在更多的时候,这些科目还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列举一些具体社会问题,让士子们畅所欲言。也确实有一些俊逸之才,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锋芒毕露,直抒胸臆,提出自己的政治创见,直接影响了有唐一代的政治风气。

武则天垂拱四年(688年)词林文苑科考试,二十二岁的张说在策试中公开抨击武则天手下横行一时的酷吏是“以刻为明,以苛为察,以剥下为利,以附上为诚”。提出“刑在必澄,不在必惨;政在必信,不在必苛”,一时震动朝野。第二年贤良方正科考试,张柬之直言批评武则天用人不当。他说武氏选拔官吏时,“或凭门资擢授,或以勋阶莅职”,这些人在任上,往往“不顾廉耻,抵触罗网”。他公开评论:“臣以为陛下有三皇之人,无三皇之吏。”面对这样尖刻泼辣的指责,武则天非但没有勃然大怒,反而揽卷而笑,连呼奇才。这二人也因此而名列高等,被武氏施以重用,先后成为一代名相。你不得不承认这妇人果然了得。

在科举实行的初期,由于制度的空缺,投靠权门、攀附请托这一社会痼疾乘隙而入,而且在唐朝一度还十分普遍,以至于形成了一种风气,考生考前四处向达官显贵推销自己,结交名门,制造自己的社会声望。大唐天家性格风流者多,有时候金榜上的名字就因他们的喜怒好恶而任意改变。大诗人王维年轻时风度翩翩,而且弹得一手好琵琶。他的一位做官的朋友创造了一个机会使他结识了一位爱好音乐的公主,王维的琵琶征服了一位追慕风雅的公主的芳心,据说他就是靠这位公主的提携而高中状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富于诗意的浪漫作风与选择人才这样意义重大的事不相协调,于是各种法律制度被建立起来。在唐代的刑法《唐律疏议》和行政法典《大唐六典》中都出现了关于科举考试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