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物(第3/18页)
二
大明朝就像一辆沿着下坡奔向悬崖的马车,所有的势能都指向一个万劫不复的终点。这些势能是此前的几个世纪积累起来的。它的最后一任驭手崇祯皇帝竭尽心力的努力看起来更像一个苍白的手势,于事无补。相反,也许正是由于他的垂死挣扎,反而加速了这一进程。
大明朝的问题不在于遍地的水灾、旱灾、蝗灾,不在于四处蜂起的盗贼,也不在于几位奸臣或昏君。这些只是表象。在这一切的背后,支撑社会正常运转的精神支柱已经腐烂了。
历史上没有哪个朝代像明代那样重视名教纲常。
可是也从来没有哪个朝代像明朝后期那样,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空前低落,人们的精神生命空前萎缩,社会陷入严重的道德危机之中。
名教纲常的道德约束作用因为朱氏家族的透支使用而遭到严重损害。事实上,儒教的伦理规范有着天生的缺陷。它基于人性本善的虚妄假设,要求每个人都应该压抑心中活泼的自然欲望,通过极大的自我克制服从于僵硬的道德教条。它没有为人的自然本性中软弱丑恶的一面留下弹性空间,不承认人的平庸和趋利避害的本能,不承认人的生存的自主权利,缺乏对人的基本物质需要的尊重与关怀。它只有最高标准而没有最低标准。它也许能激起“文化大革命”中红卫兵式的道德狂热,却不适宜作为普遍意义上的人性调节器。
在明朝以前,儒教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软约束发挥作用,而在明朝,这种软约束越来越硬化,这就使这一伦理标准陷入了困境。由于操作上的难度,它实际上成了一种“伪标准”,造成实际道德标准的缺失。人们有充分的智慧来解决道德高压和自然欲望间的矛盾。他们一方面通过伪饰行为来装点门面;另一方面背地里则是心照不宣地沉沦在道德禁区里,享受矫枉过正的物质欲念的满足。道德价值过分张扬的最终结果却是整个价值体系的削弱扭曲和人欲中卑劣丑恶一面的大放纵大宣泄。
随便举几个例证便可以把上述论证落到实处。嘉隆以来,整个明朝社会陷入奢靡淫纵之中,上至公卿士人下至平民百姓,每个阶层都沉陷于自然人性的放纵之中。在民间,金粉气息充斥于大街小巷,狎妓征歌之风遍及每个角落,街道上公然出售淫具春画。色情文学成为民间文学的主流。在社会上层,这种风气更为炽盛。宪宗成化年间,内阁首辅万安因进献房中术而得到宠信,朝中执掌风宪谏诤的大臣也居然争献媚药秘方。嘉靖年间,道士邵元节、陶仲文都因为长生之术见用,官到礼部尚书,陶仲文更是一身而兼三公。下九流出身而位极人臣,让人瞠目不已。事实上,贪污是官僚们的日常工作,金钱实际上已取代了一切价值标准,社会正义被统治阶层远远抛开,到处是暴富和赤贫的强烈对比。
有人说,十六、十七世纪是中国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阶段。这是一种善意的误解。明朝社会的晚期,人性的约束实际上固然已经废弛,但人们并没有公然宣称人的觉醒。人们生活在犯罪感中,虽然狂纵不羁,但是正统的社会价值依然是心中的认同。这只能导致人精神的委顿,导致人们强烈的务实倾向,回避任何实质上的崇高。这个自古以来强调道德价值的群体,终于在此时成为世界上最为现实主义的民族。
最有说服力的材料恐怕还是末代皇帝崇祯在诏书中亲口所说的:
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如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征收钱粮先要克扣),完正额又欲羡余(国家规定之外又要私自征收)。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一有建设工程,就乘机中饱私囊),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判案)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不给贿赂),则敲朴任意;囊橐既足,则奸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餍足,纵贪横于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明季北略》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