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罗马的原始体制(第8/8页)

[2] Lex,本意为“说出来的句子”,意指“合约”(contract),同时又含有“提议者指示而接受者或单纯采用或拒绝”的合约,例如与政府的合约便是。在lexpublica populi Romani一语中,提议者为国王,接受者为人民;其语意的本身即指示了人民的合作之有限性。

[3] 编注:Lycurgus,相传公元前九世纪斯巴达法典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