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天子脚下的幸福生活(第5/11页)
我们来看一看张集馨上任后,他的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按照清朝道咸年间的工资标准,一个正三品官员,张集馨的合法收入为:岁俸银一百三十两,米一百三十斛。清廷从雍正年开始发放大约为岁俸十倍的养廉银,张集馨一年的合法收入在两千多两银子左右。就这两千两银子既要负担全家人的生活,又要为雇佣的幕友支付薪水。也就是官家支付给张集馨的年薪只有一千多两银子。他临别一“敬”花去的一万五千余两银子,单靠自己合法收入,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由此可见,张集馨“别敬”花去的费用是薪水之外的灰色收入,也就是他在地方上捞到的好处。
作为一个省级官员,张集馨进京出公差的频率还是相当高的。每一次回京,张集馨都要将京城里的那些大小官员们打点一番。这些真金白银还是要从自己的灰色收入里拿,这样一来,“张集馨们”在地方刮地皮的任务就很重。
这就好像一个输血管道,地方官肩负着为京城官僚集团输血的任务。要保证整个权力管道不因为失血而堵塞,那些地方大员也是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权力管道的造血功能。这里有两个例子:当时的陕甘总督乐斌,是从一品的封疆大吏,他的造血方式一是借鸡生蛋。也就是从省财政的国库里,拨出上万两的银子,然后想办法将银子借给典当行,自己坐收利息。二是预支生钱。也就是官员即将离任的时候,将所辖之地的税赋打折,鼓励粮农预支来年的税赋,这也称为放炮。有时候,即使官员没有离任,也会放出假消息,催着乡民们交纳赋税。这样一来,国家的税赋成了养活权力集团的血液。
张集馨曾经担任过陕西粮道,这是一个油水很大的肥缺:陕西粮道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军粮,每年向军队发放的军粮约十九万石,但实际上向民众征收的粮食有二十万石。这样,其中一万石余下来的军粮,自然就成为陕西粮道的囊中之物。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官场上有句老话:“官大一级压死人。”这话说得没有任何问题。按照官家权力的正常关系,权力的等级序列应该是自上而下的,官大一级,自然是权大一级;权大一级,自然在权力系统中的造福和伤害能力也就比别人(下属)大上一级。人本来就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中国古代官员对此更是异常的敏感。官家权力系统除了这种纵向上“绝对服从”的关系之外,还有横向上“分工不同”的关系。也就是在一个权力大系统内,依据不同的职责分工而产生权力小系统。
就拿明清时期来说,地方设藩司衙门,长官为布政使;同时设臬司衙门,长官为按察使,布政使无权干涉按察使审案,按察使也无权插手地方的钱粮事务。但依权力的层级原则,布政使与按察使均受巡抚节制。巡抚和布政使虽然是同级别的官员,但是布政使要受巡抚的节制;按察使比巡抚官小一极,可以说巡抚是他的上级。
这种纵向上分层,横向上分界的结构是理论范畴内的权力运作方式,但是这种运作方式常常会在现实中碰壁。很多时候,那些居于权力等级上层的长官反而会受制于权力等级下端的小吏,为了摆平某件事,他们往往需要低眉顺眼向小吏行贿。
我手头有一个京城大小官吏啃噬地方高官的典型案例,属于典型的小京官吃大官员。
清朝同治年间,由天平天国起义引发的社会大动荡即将走到尾声,旷日持久的战争也进入全面扫尾阶段,庞大的军费报销也提上了议事日程。挽帝国狂澜于既倒,曾国藩的湘军和李鸿章的淮军功不可没。按道理说,就算朝廷不重奖,报销军费也应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但是让曾、李二人想不到的是,手续齐全的军费报销居然会卡住。卡住他们的不是皇亲贵戚,也不是比他们高一级的京官,而是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官场小人物,级别都大多是七品的户部文吏(办事员)。
我们都知道在食物链上有“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之说,可虾米吃什么呢?有人说是淤泥,但我要告诉你,浮游在水面上的虾米反过来也是可以吃大鱼的。中国民间有句老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上的胥吏吃老百姓的,中央六部各衙门的胥吏则吃下面大小官员的。所以虾米能不能吃上大鱼,关键不在其身份高低,而在于他手中有多大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