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壹 第十章 中日初战白村江(第6/14页)
当年六月十九日,孝德天皇颁布圣旨,从即日起创立元号名为大化,据说意思是伟大的变化,同时召集群臣要求他们发誓:第一,帝道唯一;第二,暴逆已被诛杀,从此往后,国无二君,臣无二心。
然后再宣布改革,史称“大化改新”。
誓言中的暴逆当然指的是苏我入鹿,由此可见乙巳之变未必得人心,不然何苦逼着别人又是表忠心又是发毒誓的呢?
当年九月,入鹿的死党古人大兄王子被杀,罪名是企图造反。虽然这时候的他已经出家当了和尚,但却依旧被砍了脑袋。
大化二年(公元646年)元旦,孝德天皇颁诏四条,是为改革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叫公地公民制,就是废除原有一切豪族私有的土地和领民,一律改为朝廷公有。
第二条,重新调整地方行政制度。
国家的核心地方自然是首都,首都外一圈叫近畿,同时在近畿之外的地方设令制国为行政单位,一国就相当于今天日本的一县,管理令制国的地方官由中央任命,但大多是当地的豪族,国以下设郡,仍是交由豪族管辖,和之前的区别只是在于土地和百姓不再属于他们了。
此外孝德天皇还开创了日本最初的传马制,用于将地方情报及时传达给中央,以便加强统治。有了这个制度,自然少不了修桥开路,所以也就顺理成章地规划出了日本历史上最早的官道。
第三条,效仿了隋唐的均田制,实行班田收授法。中国历史在此我就不作介绍了,总之是朝廷计口授田,就是根据人口分土地,而所分土地不许买卖,死后归还国家。
第四条,效仿了唐朝的租庸调制度,要求分到田地的农民必须每年向朝廷缴纳谷物为租,服劳役或者以织布代役(庸),同时再上交地方土特产(调)。
这四条通称改新之诏。
除此之外,对于其他的制度,孝德天皇也先后做了相应的变革。
首先颁布的是薄葬令,也就是针对古坟时代造大坟刻大碑的那一套,政令宣布,从即日起废除“殉死”这种极不人道又严重扼杀劳动力的风俗,同时也规定,任何坟墓从开工到完工不得超出七日,包括大王的在内。
这条其实是只拍苍蝇不打老虎,比如中大兄王子后来当了大王,史称天智天皇,他的陵墓我们之前就有介绍过,乃是日本历史上规模数一数二的著名古坟,这样的陵寝只造七天,你信吗?
其次是重新制定了冠阶。尽管圣德太子的冠位十二阶实行了没多久,但这么多年来要求进步的人士不断增多外加搞死苏我入鹿前后加封了那么多人,十二个阶显然是不够用的,故而孝德天皇在大化三年(公元647年)的时候将冠阶分为了十三阶,大化五年(公元549年)时又增加到十九阶,等到了四十来年后的天武天皇十四年(公元685年),全日本的冠位总共分四十八阶,每个阶段穿的衣服戴的帽子都是不同颜色,当文武百官聚集一堂时,放眼望去,就仿佛置身于大染缸。
制定完冠阶,接下来就得制定礼法了,每个等级的官员见到上级该行什么礼,碰到下属行礼该怎么答复,孝德天皇都制订了相应的规矩。之前说的每个阶级穿戴的颜色不同,这也是改革后礼法的一部分,此外大王还规定老百姓不许穿红戴绿只许一身素白见人,这叫白丁,也是从大洋彼岸给引进过来的。
再然后是改革军制,首都设五卫府,地方设军团,老百姓要服兵役,叫做防人。
还有就是,继续向大唐派出遣唐使学习吸收那边的先进技术和华美文化,虽然这几乎已然是惯例了,但既然大王都说了,那就姑且算它一条吧。
以上,就是日本历史上最著名的两次改革之一的大化改新的基本内容了。
另一次著名改革想必你已经知晓了,那就是“明治维新”。
总体而言,这次几乎完全照搬了隔壁唐朝的改新确实在客观上巩固了当时日本的中央政权,并且大大提高了生产力,但实际上对于根本的东西并没有起到多大的改变作用。这里的根本指的是国力,倭国仍是倭国,并未脱胎换骨。
大化改新并没有给日本带来什么奇迹般的发展,相反,在改新之后的那几年里,列岛上下一直处于混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