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帝国的西征从联盟到国家(第9/16页)
俄勒冈小道北部的一些地区发展十分迅速,比如黑奴德雷德·斯科特度过大半生的明尼苏达州。1850年,这里的白人居住人口仅为6000人,到了1860年,这一数字激增至约17万。两年之后,《宅地法》得以通过,这项法案为了鼓励白人移民,将约1000亩的土地分配给所有愿意建设明尼苏达州的申请人。不过,土著人仍旧占据人口的大多数,直到1874年勘探者在北达科他州黑山的一个苏族人居留地发现金矿,才有15000名白人移民在数月内纷纷涌入。
内战期间,大平原地区也有大概25万的土著人口。当地经济主要依靠野牛养殖业,当时的规模大概有1300万头。这些土著人分为不同的部落,比如夏安族、阿拉帕霍族和苏族,他们在政治和文化上相距甚远。比如,苏人种族还包括七个不同的部落群体,其中有三个西部族群(统称拉科塔苏族)和四个东部族群(统称达科他苏族)。这些族群占据着后来的明尼苏达州和落基山脉的大部分土地。可以想见,土著人与白人的关系,以及土著人内部的关系也因此变得十分复杂。
对于很多土著部落来讲,白人移民的到来是一种骚扰。对于其他一些土著部落,这些殖民者甚至算不上骚扰,几乎没给他们留下什么印象。还有一些土著部落认为,在印第安族群中的各个利益群体之间持续进行的战争中,这些白人移民可以成为潜在的同盟——这种同盟不一定是并肩作战,但也会在政治意义上发挥作用。不过,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接触只能重蹈覆辙,土著人和外来者很快被迫做出选择,要么白人,要么“印第安人”。在面对“野蛮的”土著人时,白人移民也许已经强化了他们对于自身与文明的观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与此同时,他们也在土著民族之中唤起了反应。到了19世纪末,出于明确一种跨越部落差异的独特“印第安性”(Indianness)的需要,土著部落之间的分界线开始变得模糊。到了20世纪,各个印第安部落中已经产生出一种概念上的、有时也是实质上的,对于盎格鲁帝国主义的反抗。和殖民时期、内战期间一样,身份在冲突中被建立起来。
一些冲突经常可以是摧毁性的。1862年,明尼苏达州的白人移民和土著人之间爆发战争(这场战争被称为苏族大起义或达科他战争),这场战争的直接导火索并不是铁路,而是因为白人移民在扩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制定了一些土地条约,给当时的局面造成了困难。制定这些条约的初衷是希望将这些领土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联邦政府,重新为土著人在西部边疆分配一块越来越小的居留地,同时为那些失去土地和生计的人提供经济赔偿。然而,赔偿的发放本身不仅损害了传统的部落关系,还经常会被推迟。1862年,当时这笔关键的资金被延迟发放,同时又赶上农作物歉收,一些最南部的达科他人遭遇了饥荒。一场冲突在这样的困境中爆发,导致几百人丧生,但这仅仅是开始,西部土著人和新移民之间的对抗在之后又持续了几十年的时间。
明尼苏达州第一任圣公会主教亨利·本杰明·惠普尔(Henry Benjamin Whipple)一直都担心美国历史会反复循环,害怕白人移民与土著部落之间会形成一种长期的暴力关系。“一次又一次,”他在回忆录中写道,“我公开地表达过这样的观点:人类历史中很多事实都确定地告诉我们,一个肆虐抢掠的国家终将偿以鲜血。”[18]他并不是第一个持此观点的人。1859年,激进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在弗吉尼亚州哈珀斯费里领导了一场失败的战斗,其初衷是在南部各州煽动起大规模的奴隶起义。他同样声称“这片罪恶土地上的罪行只有用鲜血才能洗清”。虽然布朗一直是个崇尚暴力的人,而惠普尔是个以和平著称的人,但他们各自的视角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不同。其个人观点也许千差万别,但是当他们面对种族冲突的现状时,观点又是令人沮丧的相似。
在分析明尼苏达州这些“伤痛岁月”的原因时,惠普尔的观点是比较成熟的。在那些有时是蓄意的种族敌意中,他看到了问题的根源。从民族和国家的方面考量,土著部落都占据了一个不稳定的中间地带。联邦政府虽然将他们视为一个独立的民族,但同时又认为“一个民族是无法生存在另一个民族中的”[19],这句话将土著部落遗弃在一个法律上属于无人区却又真实存在的土地上,而实际情况是,很多白人男性和女性又非常渴望来到那里。结果,正如惠普尔指出的,土著部落并不享有任何主权,即使他们有,白人社会也绝不可能“允许他们在履行一个民族自我生存所需要的职责时,行使他们的主权”。正如惠普尔所理解的,在内战的战场上和西部的冲突中,民族的生存都是主要的问题所在。民族生存和公民权是美国自建国以来就面临的问题,但直到内战结束后仍然没有给出任何答案。内战仅仅为这一历史悠久并将持续存在的激烈辩论添了一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