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起底袁崇焕(第8/12页)

四,谋款斩帅。指的是袁崇焕跟后金暗中议和,斩杀毛文龙。(按:这条准确地说,应该是袁崇焕并未跟后金暗中议和,杀毛文龙也并非跟后金议和的成果。这一条前文已详述,在此不多言。总之,这条的确可以看作袁崇焕的罪行。)

五,纵敌长驱。是指责袁崇焕纵容后金铁骑长驱直薄京师。(按:这条不能坐实,事实证明袁崇焕为了阻截后金军,的确尽力了,绝非“纵敌”,但敌人的确长驱了。)

六,顿兵不战。这是指袁崇焕在蓟州让后金军不战而越过。(按:这一条不能坐实,并不是袁崇焕不战,而是后金军绕着走,根本就没碰上。)

七,援兵四集,尽行遣散。(按:这是说袁崇焕将进京勤王的各路援兵遣散,纯属污蔑。)

八,潜携喇嘛,坚请入城。喇嘛的身份是僧侣,所以可自由穿梭于明清双方,在当时经常充当非官方的使节,这是指袁崇焕坚持要求入城,并暗地里潜藏能通融后金的使节,妄图将其带入北京以促成议和之局。说的是袁崇焕欺瞒朝廷,背地里力图议和。(按:这一条并不完全对,不能坐实。)

综上,袁崇焕的八条罪名,成立的有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看来崇祯杀袁崇焕要比袁崇焕杀毛文龙靠谱得多,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十二条罪名,没有一条能坐实。那么这三条大罪至于判死刑吗?其实单凭擅杀毛文龙这一条就够判死刑的了,但就当时情势而论,正是用人之际,而袁崇焕通过两次宁远之战,也可见他的确有守城的才能,应该让他戴罪立功。可是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1630年9月22日),崇祯却下令在西市处死袁崇焕,刽子手将袁崇焕的肉一寸一寸割下,共割了一千五百刀,鲜血淋漓,惨不忍睹。围观的人因为都认为是袁崇焕把皇太极招来,使北京城遭遇兵灾的,所以对他恨之入骨。他们有的从刽子手那儿抢到一块肉用嘴咬,有的花钱买他的肉,有的争抢刚开膛的肠胃就烧酒喝,还有的没抢到肉的就用斧子剁碎他的骨头。(张岱《石匮书后集》)

当晚,月光照在西市,空气中有一股刺鼻的血腥,地上一片片暗色,一些野狗在此闻闻嗅嗅,有一只狗正在舔木桩上已经干涸的黑褐色血迹,那是袁崇焕的血。

袁崇焕死后被抄家,“家无余赀”。袁崇焕家所有的女人,包括袁崇焕的妻子,在当天晚上都遭到了明军士兵的强暴。第二天,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人全数卖给了妓院,男人则发配到遥远的边疆充军。袁崇焕的弟弟和妻子则被发配到三千里外的崇山峻岭,给不识字的野蛮人当干粗活的奴隶。

袁崇焕死后一百五十二年,被敌朝——清朝皇帝乾隆平反。《清高宗实录》第一一七零卷,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二月初四日记载:

昨披阅《明史》,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

彼时主昏政暗,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袁崇焕系广东东莞人,现在有无子孙?曾否出仕?着传谕尚安,详悉查明,遇便覆奏。

关于乾隆给袁崇焕平反的原因,前面写毛文龙时已详述。乾隆为了无限拔高袁崇焕,便伪造了许多“历史资料”,如《明史》中的一些资料等,而当今许多歌颂袁崇焕的学者的资料来源也就是《明史》,再加上对其他一些东西断章取义,而本书中袁崇焕、毛文龙这部分的资料来源为温体仁《明熹宗实录》、佚名《崇祯实录》、张岱《石匮书后集》、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毛承斗《东江疏揭塘报节抄》、汪汝淳《毛大将军海上情形》、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计六奇《明季北略》、朱溶《表忠录》、汪辑《崇祯长编》,这些资料大多数都是袁崇焕同时代人,或袁崇焕刚死时明末的原始资料。如今袁崇焕的所谓“文韬武略”和“战功”,主要是袁崇焕死后一百五十二年被乾隆平反后逐渐“出现”的,谁真谁假,到底应该采信哪种,不言自明。

乾隆为袁崇焕平反,也就是把明朝的灭亡归咎于崇祯杀害忠良而自取灭亡,这样汉人自然会把明朝灭亡的责任都推到崇祯身上,对明朝的惋惜和依恋就会立刻淡化,甚至有人会痛恨崇祯这个自毁长城的亡国之君,如此一来,崇祯反倒成了唾骂的对象。这就是乾隆在大兴文字狱的同时却给袁崇焕平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