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统一(第2/3页)

俾斯麦的父亲是普鲁士容克贵族,曾在哥廷根和柏林大学接受教育,虽然他觉得农村生活十分无聊,但却为自己的容克身份感到自豪。在短暂的行政官僚生涯之后,俾斯麦成了一名外交官,并在法兰克福邦联议会担任普鲁士的代表,在此期间,他逐渐明晰了与奥地利竞争的外交手段。在圣彼得堡和巴黎待过一段时间后,俾斯麦被调回了普鲁士,并在一场严重的国内宪法危机中被任命为宰相。1850年颁布的普鲁士新宪法中包含了以财产税为基础的三级表决制。在选区中缴纳第一等财产税的少数富人,在普鲁士议会的选举中占有选举团1/3的选票,缴纳第二等财产税的人(人数稍多,但仍旧是少数)控制了另外1/3的选票,而财产几乎为零并只缴纳最少财产税的大多数人只能占据最后1/3的选票。因为选举权是以选区为基础,再按相对财富进行分配的,这就确保了容克贵族在人数较少的选区中的利益,虽然他们比柏林的中产阶级还要穷得多。这种带有倾向性的代表制度让保守的普鲁士容克贵族在政治中拥有极大的影响力。在后续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这一制度并没有改变,这样就保护了这个经济上不断衰落的阶级,直到1918年德意志帝国解体。不过,19世纪50年代,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三级表决制也为拥有财产的自由主义中产阶级带来了越来越大的选举影响力。从1860年起,国王和议会一直在普鲁士军队的改革问题上争论不休。当时的普鲁士军队由冯·罗恩伯爵(Albrecht von Roon)领导。自19世纪初期最后一次军队改革之后,人口快速增长,所有人一致同意需要再次改革军队。但自由派反对将中产阶级控制的民兵组织(Landwehr)降级的提议,并且想把服役年限由3年缩短至2年。自由派内部在让步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而刚成立的进步党则坚持认为,任何整顿都必须获得议会的同意。从1861年12月的议会选举到1862年5月的议会选举,进步党的席位从110增加到了135,成为普鲁士议会的第一大党,从而使议会和国王的矛盾演变成了僵局。

俾斯麦政府在议会还没通过预算的情况下继续运转。1866年的赔款法案是在他已经花掉了预算后,议会才批准的。史学家们对俾斯麦在1863—1871年实施的政策褒贬不一。与其说他是个强势的控制狂,倒不如说,他更像是一个应时而动的弄潮儿。他的主要目标就是巩固并扩展普鲁士的势力,并利用三场战争成功地实现了这个目标。这三场战争是:1864年针对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问题而发动的战争,1866年的普奥战争,1870年的普法战争(以1871年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建立而告终)。

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问题又一次出现了。对此,英国政治家巴麦尊(Palmerston)曾开玩笑地说,这个问题太复杂了,全世界只有三个人能理解:阿尔伯特王子(Prince Albert),他已经死了;一位德意志教授,他已经疯了;还有巴麦尊自己,不过他早就忘了。这个玩笑时常被引用。就像1848年一样,这个问题不是原则性的,它的背后是强权政治。德意志民族主义者抵制丹麦对领地的接管,自由主义的自由、独立和自决权可能会进一步鼓舞民族主义者的士气,但俾斯麦却决定趁势用武力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既扩大了普鲁士的势力范围,又可以作为今后普奥冲突的借口。1864年春夏复杂的外交和军事事件之后,1864年10月(7月丹麦战败),奥地利和普鲁士签署协定,决定共同管理这一地区。在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问题上的不和引发了后续的争端,1866年奥普战争爆发。普鲁士激进的提议未获通过,德意志邦联因此解体,普鲁士退出邦联,成了引爆这场德意志内战的最后一根导火索。尽管大多数的邦国都期望奥地利能够赢得这场战争,这样邦联就会恢复,但普鲁士毕竟在经济和军事上都更胜一筹,它于1866年7月在克尼格雷茨(Königgrätz)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于是,战败的奥地利在德意志事务上再也没有了发言权。

奥普战争后,一个新的政治实体代替了邦联。新成立的北德意志邦联是个联邦国家(Bundesstaat),而非邦联(Staatenbund)。它不仅不包括奥地利,还剔除了四个德意志南部邦国:巴伐利亚、巴登、符腾堡和黑森—达姆施塔特。普鲁士由于吞并了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汉诺威、黑森—卡塞尔、法兰克福和拿骚,领土面积扩大了不少。俾斯麦创立了北德意志邦联宪法。所有邦国都可以继续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同时邦联主席,即普鲁士国王,负责接管外交和军队事务。帝国议会(Reichstag)基本上没有实权,增加的上院被称为联邦议会(Bundesrat),被普鲁士牢牢地控制着。北德意志邦联宪法为后续的德意志帝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Imperial Germany)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