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新鲜血液的注入:外族崛起(第7/40页)

站在雍纠的立场,郑厉公与祭仲,一个是表亲,一个是岳父,究竟谁更亲呢?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但是,雍纠之所以娶祭仲的女儿,不是因为爱情,也不是因为门当户对,而是宋庄公强行摊派给祭仲的。这是一桩建立在不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姑爷的任务是监视泰山,两个人之间又怎么会有好感呢?因此,在郑厉公与祭仲的君臣之争中,雍纠坚定不移地站在了郑厉公这边。

公元前697年春天,郑厉公和雍纠商定,借举行郊祀的机会,由雍纠在路上设宴招待祭仲,并趁机刺杀。

所谓郊祀,是春秋时期的一种祈祷仪式。每逢春季惊蛰前后,国君要带领众臣前往城郊举行祭祀众神的活动,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称为郊祀。在郊祀的途中,女婿请岳父喝杯小酒,想必不会引起什么怀疑吧。

计是好计,但我实在搞不明白,雍纠为什么一根筋会把这事透露给自己的老婆。

而他老婆雍姬得到这个消息,第一个念头也不是告诉老爸,而是急哄哄跑到老妈那里,问了前面说的那个问题:“妈你说,老爸亲,还是老公亲?”按她的想法,如果老妈说“老公亲”,她就捂住嘴巴,不再往下说了。

老太太撇撇嘴:“那还用说,当然是老爸亲。”

“为什么啊?”

老太太说了一句足以雷倒众生的话:“人尽夫也,父一而已。”

这句话不难理解:人尽可夫,老爸只有一个。话说得倒也在理,只是“人尽夫也”四个字,让人看了忍不住喷饭。

雍姬恍然大悟,连忙将老公的阴谋告诉了老妈。老太太吃了一惊,暗自庆幸自己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没有说错话。

第二天早上,郑国大夫周氏家的池塘里,发现了一具浮尸,打捞上来后,虽然血肉模糊,但还是有人指认出那是大夫雍纠的尸体。

周氏连忙跑到宫里向郑厉公报告。

郑厉公亲自驾着马车到周家的池塘边看了一下,一言不发,将雍纠的尸体抱上车,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绝尘而去。

事情败露,走为上计,他绝不拖泥带水。

“谋及妇人,宜其死也。”这是他对雍纠的评价,意思是这么重要的事居然让一个妇人知道了,死得活该。然而他还是带走了雍纠的尸体,找了个地方埋葬起来。雍纠既然为他而亡,他就不会抛弃雍纠,哪怕只是一具尸体。

单凭这一点,这个世界上还有他的舞台。

公元前697年六月,郑国的前任国君郑昭公又回到了新郑,重新成为郑国的主人。当然,这一切还是出于祭仲的安排。

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郑昭公再回来的时候,祭仲已经来回折腾着做了四朝君主的臣工。无论年龄还是精力,他都明显地老了。

我们不知道郑昭公有没有发出“前度刘郎今又来”之类的感慨,但我可以肯定,他看着面前这个眼神依旧锐利、身材依旧瘦削、态度依旧谦卑的祭仲,不免百感交集。

四年前,就是这个干巴巴的老头儿把自己扶上国君的宝座,屁股还没坐热,又被他赶下台来;四年后,他又派人将自己从卫国接回来,再一次送到了国君的位置上。取舍予夺,仿佛都在这老头的股掌之上。

他没有对祭仲说太多,只是拍拍他的肩膀,淡淡地说了一句:“辛苦了。”

祭仲将头低下去,眼角流下一滴浑浊的泪珠。

谁辛苦?郑昭公辛苦,还是祭仲辛苦?也许生活在这个礼崩乐坏的年代,大家都很辛苦。

毫无疑问,郑昭公和他的弟弟郑厉公一样,都不是善于玩弄权谋的人。他很单纯,甚至单纯到固执的地步,否则的话,他也不会两次拒绝齐僖公把女儿许配给他的好意。他似乎总弄不明白,既然生于公卿之家,婚姻就是政治,与爱情和个人气节是没多少关系的。

如果那时候娶了齐国的公主,想必不会有这四年的流亡生涯吧?宋国人就算是想动他,也要考虑一下后果,齐僖公这个岳父老子可不是好得罪的。那样的话,不只是自己免受颠沛之苦,郑国也不会陷于混乱,父亲郑庄公的威名也不会受到损害……总之,一切都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