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传第六十二(第7/8页)
自从王温舒等人用严酷凶恶手段处理政事后,郡守、都尉、诸侯等二千石的官员处理政事,大多仿效王温舒,而官吏和百姓更加轻率犯法,盗贼不断兴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地有殷中、杜少,齐地有徐勃,赵、燕一带有坚卢、范生一辈人。大的团伙到几千人,擅立名号,攻打城镇,夺取武器库中的兵器,放走死囚犯人,捆绑、侮辱郡太守、都尉,杀死二千石官员,发布檄文,让各县为他们准备粮食;小的团伙有几百人,抢劫乡村的事不可胜数。于是天子开始派御史中丞、丞相长史主持消灭他们。但还是不能禁绝,就派光禄大夫范昆、各位辅都尉和原九卿张德等人穿着朝服,拿着符节和虎符,发动军队,以军兴法调兵攻打他们,对于大的团伙斩首竟到了一万多人,以及按法律杀死那些供给他们饮食的人,株连几郡,多的达到几千人。几年后,才略微捉到了几个大首领。但是走散的士卒逃跑了,又聚集成团伙,倚恃山川险阻抗击官兵,往往群居一处,对他们没有办法。于是朝廷颁行“沈命法”,说群盗产生而官吏没发现,或者发现而没有捕捉到规定数额的,二千石以下至小官员,凡主持这事的都被处死。那以后小官怕被杀,虽然有盗贼也不敢上报,害怕捉不到,犯法被判刑又连累上级官府,上级官府也让他们不要上报。因此盗贼更加多了,上下互相隐匿,玩弄法律条文,逃避法律制裁。
减宣是杨县人。他因为当佐史无比能干,被调到河东太守府任职。卫青将军派人到河东买马,看到减宣无比能干,报告皇上,被征召任大厩丞。他当官做事公平,逐渐升到御史和中丞。皇上派他去处理主父偃和淮南王造反的案件,他用隐微的条文深刻阴毒进行诬陷,杀死了很多人,被称赞为敢于判决疑难案件。他屡次被免官又屡次被起用,担任御史和中丞差不多有二十年。王温舒免去中尉,而减宣任左内史。他管理米和盐的事,事情无论大小都要亲自经手,自己安排县中各具体部门的财产器物,官吏中县令、县丞也不能擅自改动,甚至用重法来管制他们。当官几年,其他各郡都办好了一些小事而已,惟独减宣能从小事办到大事,能凭借他的力量加以推行。当然他的办法难以当做常规。他中途被罢官。后来当了右扶风,因为怨恨成信,成信逃走藏在上林苑中,减宣派菑县县令击杀成信,官吏和士兵杀成信时,弓箭射中了上林苑的门,减宣被交给法官判罪,认为他犯了大逆不道的罪,应该灭族,减宣就自杀了。而杜周得到任用。
杜周是南阳杜衍人。义纵任南阳太守时,把杜周当作助手,举荐他担任廷尉史。他事奉张汤,张汤屡次向皇上说他才能无比,升任到御史。派他调查边境士卒逃亡的事,被判死刑的很多。他上奏事情符合皇上的心意,被任用,和减宣互相接替,轮流任中丞十多年。
他处理政事和减宣相仿佛,但处事慎重,决断迟缓,表面宽松,实际用法深刻到骨。减宣任左内史,杜周任廷尉,他处理政事很像张汤,但善于窥测皇上的意图。皇上想排挤的人,他就趁机陷害他;皇上想宽释的人,就长期囚禁待审,暗中显露他的冤情。门客中有人责备杜周说:“你为皇上公平断案,不遵循三尺法律,专门以皇上的旨意来断案。法官本来应该像这样吗?”杜周说:“三尺法律是怎样产生的呢?以前的国君认为对的就写成法律,后来的国君认为对的就记载为法令,适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就对,何必要遵循古代法律呢!”
到杜周当了廷尉,皇上命令办的案子越发多了。二千石官员被拘捕的新旧相连,不少于一百多人。郡国官员和上级官府送给廷尉办的案子,一年中多达一千多个。每个奏章所举报的案子,大的要牵连逮捕有关证人几百人,小的也要几十人;远的要几千里,近的也有几百里。案犯被押到京师会审,官吏就要求犯人像奏章所说的那样来招供,如不服,就用刑具拷打定案。于是听到有逮捕人的消息,都逃跑隐藏。案件拖得久的,甚至经过几次赦免,十多年后还会被告发,大多数都以大逆不道以上的罪名加以诬陷。廷尉以及中尉官奉诏办案所逮捕的人多达六七万,属官所捕又要增加十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