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佩《秘戏图考》与《房内考》之得失及有关问题(第8/9页)

(18) 实际仍有论证的必要,因为学者们在古代中国是一夫一妻制还是一夫多妻制这一点上有明显的不同意见:潘光旦等人主张前者,吕思勉等人主张后者。一些当代著作中大多倾向于前者,主要理由是:(一)人口中男女比例之大致相等;(二)妻在法律地位上的唯一性。然而事实上,古代中国社会中长期普遍存在着相当大量的未婚及不婚人群,故(一)并不妨碍中上层社会实行多妻。(二)则是不成功的概念游戏——妻、妾、侍姬、家妓,乃至“通房丫头”,都可以是男性家主之人类学意义上的女性配偶,此为问题的实质。对于此事的详细论证,详见江晓原:《云雨——性张力下的中国人》,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页17—22。

(19)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55。

(20) 每十五日循环一周,故每月之次数为:2×(81+27+9+3+1)=242。

(21) 顾颉刚云:“(郑玄)又这般残酷地迫使天子一夕御九女,在一个月之内性交242度,这就是铁打的身体也会吃不消。”(见顾氏长文《由“丞”、“报”等婚姻方式看社会制度的变迁》。载《文史》第十四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页2)早先南来魏了翁《古今考》也说此制“每九人而一夕,虽金石之躯不足支也”。

(22) 关于前人对此事的误解及房中术与古代帝王的特殊关系,笔者将另文详论之。

(23)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7。

(24) 如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九“后夫人进御”条:“其法自下而上,像月初生,渐进至盛,法阴道也。”又云:“凡妇人阴道,晦明是其所急。……故人君尤慎之。”完全不得要领。

(25)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30。

(26) 同上。

(27) 这一说法明显不妥,因高氏对中国古籍所见终究有限。参见本文第三节。

(28) 《秘戏图考》,页148。

(29) 一些初步的线索可参见《性在古代中国》及Sex in China两书,但在笔者计划撰写的下一部书中,还将有更为全面的实证论述—笔者在中国古籍中发现的记载至少已涉及25种性变态。

(3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30。

(31) 同上,页181。

(32) 古代中国士大夫笔下所谓“兰心蕙质”、“解语花”等,皆此意也。鱼玄机、薛涛及她们与士大夫交往的风流韵事,只是这方面特别突出的例子。

(33) 自唐宋以降,大量涉及士大夫在青楼寻花访艳的笔记小说、专门记载和文学作品都证明了这一点。直到本世纪初,上海的高等妓女与狎客之间仍保持着这一“古意”,有人说“《海上花》时代上海租界的高等妓院里却推行一种比较人道的卖淫制度”(施康强:《众看官不弃〈海上花〉》,《读书》1988年11期),其实自古而然也。《海上花》指《海上花列传》,全书初版于1894年,大陆有现代版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34)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

(35) 《秘戏图考》,页102。

(36) 这种“假正经”大致从宋代起渐成风气,此后有愈演愈烈之势。

(37)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XII。

(38) 无可讳言,当代中国人在某些性问题上的处境,甚至还不如古人。

(39) 《秘戏图考》,页82。

(40) 《中国古代房内考》,页356。

(41) 若将此未定之论许为高氏“三大贡献”之一(柯文辉:《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读〈中国古代房内考〉有感》,《世纪》1993年2期),则言过其实,非通论也(柯文中还有多处其他不通之论)。

(42) 例如,有谓屈子美人香草之喻为同性恋之寄托者;有谓孟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为暗示“恋母情结”之家庭三角关系者。更有某德裔美国汉学教授以性象征串讲中国古诗,奇情异想,出人意表,如讲柳宗元《酬曹待御过象县见寄》:“破额山前碧玉流,骚人造驻木兰舟,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谓:“木兰舟者,女阴之象征也(形状相似),而骚人驻其上,即男女交媾之图像也。”参阅张宽:《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圈套》,《读书》199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