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旧闻新说(第3/17页)

梁启超颇有经济眼光,将不少钱拿来投资,譬如他是天津中原公司的股东,也曾往北洋其他实业里投资。1928年他给女儿的信中透露:“有二万内外资本去营业。”

也就是说,无论在政界、文化界,还是金融界,梁启超都游刃有余。不过梁公平时作风简朴,除了喜欢发表政论,干点“通电全国”的事儿,个人倒是没多大开支。顺便提一句,清末民初发电报可是相当烧钱。对政府的行为有所不满,给全国有影响的几百家报纸都发一通电报的话,一次就得花掉上千银元——梁启超每年都要以个人名义干几次,足见其豪奢。

讲了这么多梁公的收入,再看看他家的支出情况。

两位妻子共育有5男4女,再加上收养亲戚家的几个孩子,以及外甥、保姆、仆人等,梁家差不多是二三十口人的大家庭。这么多人生活在北京城,全靠梁公一个人养活,压力肯定不小。神奇的是,他不仅维系着大家的日常生活,还同时供应两三个子女前往美国、加拿大留学。另外,老友林长民去世后,梁启超又帮忙照顾着林的两个妻子和几个孩子——当时梁先生的儿子梁思成和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已经订了婚,正在国外留学。倘若不是梁启超,林徽因根本无法完成自己的学业。

梁启超还很注意投资房产,从1912年归国之后,十余年时间在北京买下来了几处住房,都是气派的四合院,无论租与卖,都是大资产。让他最满意的房子还是建在天津的“饮冰室”,由东西并立的两座现代化三层小洋楼组成。他晚年的许多重要著作也是在这里写成,后辟为梁启超纪念馆。1925年8月,梁启超还出资1万元买下了章宗祥在北戴河的别墅,这座两层小洋楼作为梁家人休闲避暑所在。

无论梁启超收入有多高,但他的钱来得都很干净,所以他不赞成章太炎晚年对权贵的态度。但若说梁启超是文人中“理财大师”,另外一个人肯定会冷笑几声——没错,此人就是梁启超的老师,康有为!

康有为:最有钱的民国文人

民国年间,康有为在文坛上的地位显然不比在晚清那会儿,即便后起之秀们对这位顽固的保皇派精神领袖多有批判,却丝毫影响不了其张扬着发大财。如果说康有为是民国文人中最有钱的,没有之一——估计没人反对。

戊戌变法失败后,光绪帝被慈禧软禁,康有为流亡海外,组织“保皇党”。当时康有为怀着一腔热血,声称奉有光绪帝的“衣带诏”,外结强援,内交豪杰,伺机助皇帝再掌大权。其时六君子被弑,全国有识之士无不扼腕,海外华侨对维新志士多有同情,故而康有为筹措经费,收益颇丰。

手中握着大把资金,康老夫子的个人生活过得丰富多彩。1906年春,康有为访问墨西哥,向华侨宣传他的政治理念。当时墨西哥城正筹款修筑有轨电车,他发现商机,买下电车轨道经过之处的大片房产。不久之后,这些地价上扬好几倍,赚了10多万墨西哥鹰洋。1907年,49岁的康有为在美国西部演讲,既发展了一批保皇党成员,又募集了不少资金,还娶了第三房姨太太——年仅17岁何旃理。何旃理是美国华侨,懂四国文字,熟悉中国文化,当时,何被康之演讲所迷,以为遇到了大英雄,不顾父母反对,执意以身相许。1911年6月,康有为移居日本。次年春,康又把一位家境贫寒的16岁神户少女市冈鹤子纳为四姨太。

保皇党本就组织涣散,党魁康有为怎么支出,有哪些支出,大家都不知道,故而这个账在清末绝对是糊涂的。

1913年,55岁的康有为刚一回国就发了笔横财——他的祖宅曾被清政府抄了,民国政府接收后,为了修建马路,又将其拆毁。康有为多精明的人,自然不依,联名广东缙绅十几个,找广东政府谈赔偿。当局无奈,将广州永汉路(今北京路)附近的一座深宅大院赔给了康有为,还补偿了一大笔钱。

1914年春,康有为携全家迁居上海,他预测到上海的地皮肯定会涨,迅速变卖了广东的房产,在上海买了大片地皮。此后,上海地价连续飞涨,康有为一点儿一点儿地卖,大赚特赚。

到上海之初,康有为并没买房子,而是租了新闸路16号“辛家花园”,此处占地十亩,花木扶疏、曲径通幽、楼台交错、亭阁辉映,既有洋楼,又有平房,与《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有得一比。此园的主人本是犹太人辛溪,破产后将房子卖给了清末大买办盛宣怀。康有为从盛家后人手上租来,每月租金120银元,一住就是8年。每月的租金都相当于上海寻常人家一年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