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戒石鉴镜(第14/17页)
唐纵也觉得霍揆彰的做法可能会引来更大的麻烦,劝他不要这么干了,另想他法。
两个替死鬼
一直密切关注李、闻案的民盟,不满政府的动作,7月20日,民盟主席张澜表示:“同人等对此事件,万难再忍。”要求组织“公民调查团”。同日,民盟政协代表张君劢等向国民政府提出,民盟参加调查惨案真相及审判主凶之要求,并再次提出立即取消特务制度。(《闻一多年谱长编》)
马歇尔在与蒋介石会谈中,也把民盟的要求转达给蒋介石。蒋介石在日记中记下了此事:“其(马歇尔)意中欲余允民主同盟之请求,准彼党共同侦查也,余婉却之。”此时的蒋介石仍然期望政府的运作可以平息闻一多案带来的风波,“此事自当由政府负责调查,如调查结果公布后仍有怀疑之点,自可组织有关团体参加研究。”
7月27日,陆军总司令顾祝同、宪兵总司令张镇等被蒋介石派到昆明,全权处理李、闻案。在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的公馆里,顾祝同、张镇、唐纵等人商议此案该如何解决。张镇认为,如果直接宣布云南警备总司令霍揆彰是暗杀闻一多的主谋,将对政府和“老先生(蒋介石)”都不利。建议由宪兵司令部负责,捏造一个事实,就说是驻昆明宪兵团派了两名宪兵去侦查李公朴暗杀案时,混进了李公朴殉难经过报告会会场,又一次听到闻一多辱骂蒋委员长,因此才跟踪闻一多到西仓坡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门口,拔枪射杀了闻一多。两个宪兵这样做乃是“激情杀人”,是激于义愤,和政府毫无关系。这样一来,只需要惩办这两名宪兵,案件即可了结。(《程一鸣回忆录》)
顾祝同赞成张镇的建议,派人到庐山向蒋报告,由蒋作出最后决定,蒋决定照办,由宪兵司令部警务处处长周剑心和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共同编造一个“激情杀人”的假案。
8月初,蒋介石在庐山再次召见霍揆彰,将之又一次“痛骂”,并决定拉两个小特务“挺胸做烈士”。霍回昆明后,即以升职和奖励五百万元,并保证生命安全为条件,鼓励手下参与暗杀李公朴、闻一多的特务出来“自首”。汤世良、李明山两名特务被“特别开导,晓之利害,动之以感情”,在无法推脱的情况下愿意“自首”。两人编造了一套假口供,并改名为汤时亮、李文山,云南省警备总司令部稽查处处长王子明还抓了两个从四川流落到昆明的人,用麻醉药麻醉后,关在西站营房,准备在刑场上替换汤、李。(《闻一多年谱长编》《唐纵日记》)
调查团
唐纵、顾祝同等国民党大员一拨拨地到昆明调查,但真相仍是不明,司法仍是缺席,这让密切关注闻一多案的民盟方面非常不安,不断催促南京国民政府同意民盟的“调查团”成行,但是一直“拖到8月初,只同意由民盟自己派人去调查,政府给予交通的便利和调查时的便利,并由国民党中央党部派一名秘书‘协调工作’。”(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8月3日,民盟派出的梁漱溟、与民盟副秘书长周新民会同国民党中央党部派出的秘书张寿贤由南京先飞重庆,因换乘飞机延误,6日才到昆明,开始工作。
对于蒋介石加派顾祝同到昆明调查,梁漱溟认为这是别有用意,“国民党为了做出‘重视’此案的姿态,也为对我们的调查进行阻挠,此时也派了一批军警宪大员飞去昆明‘查办’。”(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梁漱溟、周新民到昆明后,立即约见顾祝同等,但后者故意拖延,屡次推脱,改动会见日期,到了8月9日,梁漱溟、周新民才见到顾祝同等人。“我们见他们主要是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态度,要求将此案移南京组织特别法庭审理。这个要求我们在南京时即向国民党提过,现在重提自然也是无结果的,但这是一原则问题,我们不能不表明。”(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
8月13日,顾祝同和卢汉出面宴请民盟调查团,冷欣和张镇等作陪。顾祝同对梁漱溟说,暗杀李的凶犯未捉获,闻案的凶犯已捕到,后日即可开庭审判。当晚,梁漱溟等收到省法院通知,说15日“公审”,邀他们去“观审”。“我们当即回信说不同意这种‘公审’,但既经邀请,我为借此机会作调查,准备参加,并提出增加民盟云南支部负责人之一的冯素陶一人参加‘观审’。”(梁漱溟《我生有涯愿无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