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换个角度看问题(第15/17页)

南都:你提到,清政府派员出洋考察宪政,最初目的并不是真的想立宪。

马勇:晚清的改革基本上都有外力的推动。1904年日俄双方在中国东北打仗,1904年底1905年时,美国人召集日俄等国开会,处理东三省善后问题,却没有让中国参加。美国人的理由是,这是立宪国家之间的事,而中国还不是。况且虽然日俄两国在你的土地上打仗,但你是保持中立的,与此无关。

早在1904年3月,盛宣怀等官员就曾建议清廷,为了防止日本战后霸占东三省,应该马上派遣大臣,以考察新政的名义出访欧美国家,真实目的是与各国进行外交斡旋,争取各国在东三省问题上的支持和同情。当时清廷没接受。但到了战后会议把中国排除在外,从各省督抚到各部大员开始纷纷请求变法立宪。清廷才回头采纳盛宣怀的意见。因为考察宪政是西洋各国普遍欢迎的事情。名义上说是去考察立宪,实际上是去主谈外交问题。当然在五大臣出发之前,在日俄战争刺激下,关于立宪的呼声在清廷高层内部也已经成为主流了。

南都:外交方面有效果吗?

马勇:外交没谈出什么名堂来,但是这几个出洋的大臣都被洗脑了,回来之后就认为中国应该走君主立宪之路。深受慈禧太后欣赏的大臣戴鸿慈讲了立宪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皇权巩固,有利于消弭革命党,有利于百姓监督官员。最不利的只是中下层官员,因为把权力释放之后,人民有监督他们的权利。这就说服了慈禧,开始真的准备立宪。

南都:五大臣出洋时,还遇到革命党的袭击?

马勇:1905年9月24日,革命党人吴樾在五大臣的专列上搞爆炸,载泽等人只是受轻伤。后来吴樾被誉为革命英雄,其实在当时他是引起国内外舆论的普遍谴责,被认为是置国家前途于不顾,用恐怖手段遏制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革命党之所以要阻止立宪,是因为清廷发起立宪运动之后,获得上下的一致支持,使得革命被严重边缘化。所以当时革命党人一方面批评清廷是假立宪,是欺骗人民,另一方面就是阻止立宪,打击那些骨干和领袖人物。但吴樾的做法反而使清廷意识到改革迫在眉睫,坚定了政府的决心。正如五大臣之一的端方在致上海报界的一份电报中所说,这个炸弹表明,从速实行宪政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所以我讲吴樾是临门一脚,把清政府立宪的球踢进去了。随后,进展很快,到1908年就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

南都:既然清政府真的想立宪,那为什么定预备立宪期是九年那么长?

马勇:当时都有分析,就是要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来渐进式改革。最早提出的是十几年、二十年。梁启超讲过,应该用三十年的时间准备。因为日本从1867年开始改革,到了1889年的时候才宣布明治宪法,1890年开始实施,仅制定宪法就用了二十多年时间,至于建成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立宪体制,可能时间还要长。后来清廷公布的时间是九年,有形势逼迫、立宪派人强烈要求的因素。

1908年8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稍后又提出一份《九年预备立宪逐年推行筹备清单》,根据这份清单的规划,九年当中会逐步举办各省咨议局,进行咨议局选举,办地方自治,办教育提高识字率,设置律法等等。如果我们不带政治偏见的话,应该承认这个立宪日程表是可行的,它规划了详细方案、责任目标、每年应该办的事项。比如当时格外重视提高识字率的要求,规定到第九年识字人口要达到二十分之一。但后来有立宪派三次国会请愿事件,摄政王载沣不得不将年限缩短了。

南都:立宪派为什么要求提前开国会?

马勇:与外交危机有关。九年立宪是一个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的过程。到1909年各省都完成了咨议局选举,咨议局的成员基本都是当时的精英,或者海外留学回来,或者毕业于国内新式学堂。他们确实做了许多参政议政的实事,在地方政治经济改革方面提出很多好的议案。但1909年9月,中日两国达成《中韩界务条款》,相当于日本扩张了在东北的势力。这一危机导致当时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等立宪党人联合江苏、浙江巡抚,要求清政府改变九年规划,提前召开国会,以救国难。各省咨议局组织请愿代表,三次到北京请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