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远去的“政治名人”(第13/24页)
在这个过程中,宋教仁的思想也有很大变化。宋教仁在日本研究的是法政,思考的都是宪政问题,他之所以在先前那样激进地参与革命,主要是因为他遇到了黄兴一批革命党人,和他们做了好朋友,还因为清廷不改革。现在既然清廷开始宪政改革了,既然有了回归体制的机会,既然革命因预备立宪陷入低潮,宋教仁理所当然要考虑自己的前程,考虑自己能为国家做点什么。这是人之常情。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革命者,没有只知造反不知妥协的革命党。宋教仁这个转变很正常,一点儿都不让人奇怪。
1908年,宋教仁机缘巧合与袁世凯等体制内大员建立了联系,袁世凯对宋教仁的才华非常欣赏,希望宋教仁回归体制,参与立宪。然因种种原因,宋教仁并没有如袁世凯所愿,回归体制。
武昌起义发生后,宋教仁受湖北军政府邀请,第一时间来到武昌受命主持起草《鄂州约法》。《鄂州约法》所体现的只是近代政治必须具备的“三权分立”原则,约法规定新政府以都督为行政中心,都督与议会、司法三权共同构成最高权力中心,行政权由都督及其任命的政务员行使,立法权属于议会,司法权归属于法司。这套立宪架构的法律体制,与清廷正在进行的君主立宪一脉相承。如果要说区别的话,《鄂州约法》只是剔除了君主,权力来源属于人民,不再是君主立宪,而是人民立宪。很显然,这套思想并不是同盟会,甚至不是华兴会的政治主张,反而与袁世凯十多年来提倡、推动的君主立宪改革具有许多契合处,由此也就可预示宋教仁与袁世凯在未来具有合作的可能性。
南京临时政府是“临时的”,很快就被在北京成立的中华民国袁世凯政府所取代,在政治的基本面,中华民国实际上延续了过去十年的宪政改革,只是君主不再。
宋教仁热心政治,是因为他的宪政立场。他认为中华民国民主政治其实就是宪法政治,就是宪政。宪政原则在竞争,政治上的合法竞争、和平竞争是民国政治的必由之路,暴力革命必须永远完全放弃,否则不足以沿宪政。
根据这样的政治理念,宋教仁进入民国更加活跃,他的理想不是阁僚,而是阁揆,所以他按照政党政治的原则努力打造议会第一大党,争取通过和平的议会竞争实现政党轮替,夺取组阁权。
宋教仁的想法正大光明,他对民主宪政的忠诚与期待令人佩服。在很长一段时间,宋教仁就像我们今天能够在西方民主国家、在台湾大选中看到的那样,风尘仆仆东奔西走,纵横捭阖上下其手,既以合法手段争取议会多数,其实也像一切“民主初步”时的政治家一样,宋教仁也曾操控选举,比如在湖南选区;也曾与反对者发生肢体冲突,而且不止一次。这些其实都是民主初潮时的正常现象,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一步到位,成为成熟民主。宋教仁不论有多少不足或问题,都必须承认他仍然是中国民主初潮时代的弄潮人,是中国民主政治先驱者之一。
遗憾的是,历史并没有让宋教仁的理想变成现实。当他对议会多数信心满满时,一颗罪恶的子弹击中了他。宋教仁倒下了,刚刚开启的民主政治遇到巨大挫折。
“宋案”的后续故事令人唏嘘,可作多种解读。但我们看到宋教仁弥留之际依然认为中国不应放弃宪政之路,中国必须告别革命,远离暴力,相信只有宪政,才是中国应该追求的千秋大梦;只有议会,才是政治家应该去的地方。
革命者惋惜宋教仁之死,有足够理由。百年后重新思索宋教仁思想,我们必须承认,中国不仅需要宪政,而且需要更多宋教仁这样的“议会迷”。中国的政治家只有被圈进议会的笼子里,他们才能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辩论说理,才能不得动辄动用武力,惊扰百姓。
一个宪政的中国,是宋教仁的期待。纪念宋教仁的最佳方式,就是促进宪政中国从梦想到现实,应该激励更多政治家放弃斗争理念,乐于成为宋教仁那样的“议会迷”。
杨度为什么不忏悔
杨度(1875—1931)原名承瓒,字皙子,后改名度,湖南湘潭姜畲石塘村人。他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奇特的政治家,失后投身截然对立的正治派别,在袁世凯称帝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