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汉帝国的发展(第6/8页)

自汉结乌孙,破楼兰,降大宛,匈奴渐渐感到西顾之忧。初时东胡为匈奴所灭后,其余众分为两部:一部分退保鲜卑山,因号为鲜卑;一部分退保乌桓山,因号乌桓(二山所在,不能确指,总在辽东塞外远北之地)。汉灭朝鲜后,又招来乌桓,让它们居住在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上谷五郡的塞外。从此匈奴又有东顾之忧。元封六年(前105年)左右,匈奴大约因为避与乌桓冲突,向西退缩;右部从前和朝鲜辽东相接的,变成和云中郡相当对;定襄以东,无复烽警,汉对匈奴的防线减短了一半。

武帝开拓事业,也即汉朝的开拓事业,在这第三期,已登峰造极。计在前一期和这一期里,他先后辟置了二十五新郡;此外他征服而未列郡的土地尚有闽越西域的一部分,和朔方以西武威以东一带的故匈奴地。最后一批的新郡,即同朝鲜所分的乐浪、临屯、玄菟、真番四郡(四郡占朝鲜半岛偏北的大部分及辽宁省的一部分。此外在半岛的南部尚有马韩、弁韩、辰韩三族谓之三韩,包涵七十八国,皆臣属于汉),置于元封三年(前108年)。越二年,武帝把手自扩张了一倍有余的大帝国,重加调整,除畿辅及外藩,分为十三州;每州设一个督察专员,叫做“刺史”。这是我国政治制度史上一个重要的转变。

刺史的制度,渊源于秦朝各郡的监御史。汉初,这一官废了;有时丞相遣使巡察郡国,那不是常置的职官。刺史的性质略同监御史,而所监察的区域扩大了。秦时监御史的职权不可得而详。西汉刺史的职权是以“六条”察事,举劾郡国的守相。那“六条”是:

1.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2.二千石(即食禄“二千石”的官,指郡国的守相)不奉诏书,倍公向私,旁谄牟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3.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刻暴,制削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

4.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5.二千石子弟,怗倚荣势,请托所监。

6.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

第一和第六条的对象都是“豪宗强右”——即横行乡曲的地主。这一流人在当时社会上的重要和武帝对他们的注意可以想见了。

(4)武帝对外的第四期——包括他最后的十五年(前101至前87年)。在这一期,匈奴巨创稍愈,又来寇边。而中国经了三四十年的征战,国力已稍疲竭,屡次出师报复,屡次失利。最后,在征和三年(前90年)的一役,竟全军尽覆,主帅也投降了。祸不单行,是年武帝又遭家庭的惨变,太子冤死。次年,有人请求在西域轮台国添设一个屯田区,武帝在心灰意冷之余,便以一道忏悔的诏书结束他一生的开拓事业,略谓:

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每口三十钱)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田轮台!……乃者贰师(李广利)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马复令谓许民因养马以免徭役之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又二年,武帝死。

不过这一期中匈奴的猖獗只是“回光返照”的开始。在武帝死后三十四年内(前86年至前53年),匈奴天灾人祸,外灾内忧,纷至沓来,弄成它向汉稽首称臣为止。其间重要的打击凡三次。第一次(前72年),匈奴受汉和乌孙夹攻,人畜的丧亡已到了损及元气的程度;单于怨乌孙,自将数万骑去报复,值天大雪,一日深丈余,全军几尽冻死;于是乌孙从西面,乌桓从东面,丁令又从北面,同时交侵,人民死去什三,畜产死去什五;诸属国一时瓦解。又一次(前68年)闹大饥荒,据说人畜死去什六七。最后一次,国内大乱,始则五单于争立,终乃则呼韩与郅支两单于对抗;两单于争着款塞纳降,为汉属国,并遣子入侍。后来郅支为汉西域都护所杀,匈奴重复统一,但终西汉之世,臣服中国不改。跟着匈奴的独立而丧失的是它在西域的一切宗主权。它的“僮仆都尉”给汉朝的西域都护替代了。都护驻乌垒国都(今新疆库车),其下有都尉分驻三十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