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基督的曙光(第8/8页)

这个野蛮的塞尔维亚人,曾经活动在欧洲的每一处战场,从英格兰的约克,到博斯普鲁斯海峡边的拜占庭,都留下过他挥舞长矛的身影。他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妻子的兄弟和自己的侄子(一个7岁的孩子),还杀死了几个地位卑微的亲戚。即便如此,在迎战最危险的敌人马克森提乌时,由于他慌乱中大胆地请求基督徒的支持,从而赢得了“摩西第二”的美誉,最后又被亚美尼亚和俄罗斯的教会封为圣徒。他虽然表面上接受了基督教,但终其一生都是个野蛮人。直到临死之前他还取出祭献的羊的内脏,蒸了来占卜未来,而这些都被大家体谅地忽视了。毕竟皇帝颁布了那部有名的《米兰敕令》,向他钟爱的基督徒保证他们享有“自由表达个人意见”和“在自己的会场不受骚扰地举行集会”的权利。

此前我已经再三陈述过多次,在4世纪前半期的基督教领袖,都是一些务实的政治家。当他们迫使皇帝签署了那部值得永远纪念的法令时,基督教便从一个次要的教派跨越到国教的尊位。不过,他们深深知道这是怎样得来的,君士坦丁的继任者们也知道这一点,而且尽管他们想凭借演说把这掩盖起来,但是机关算尽仍然要露出一点马脚。

“拯救我吧!强大的统治者!”聂斯托利主教对狄奥多斯皇帝申告,“把教会的敌人全都交到我的手中吧,我将给你天堂!站在我这一边,打倒那些不赞成我们教义的人吧。作为回报,我们也会站在你的一边,帮助你击败你的敌人!”

在过去的2000年里,还有不少类似的交易。

但是以妥协使基督教掌权这样厚颜无耻的行为,的确非常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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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新约》福音书记载,圣母玛利亚在马厩中生下了耶稣。

(2) 奥利金(约185—254):希腊教父代表人物之一。

(3) 公元410年,罗马放弃了不列颠,将其占领军撤出,其后不久,盎格鲁—撒克逊人占领了不列颠。

(4) 此处似应指天主教耶稣会的创始人伊纳爵·罗耀拉(1491—1556)。他曾在西班牙军队中服役。

(5) 公元303年,戴克里先(Diocletian)颁布四项命令,大肆迫害基督教徒:(1)拆毁全国教堂,焚毁教会经书;(2)搜捕教会神职人员;(3)在押教徒拒不信奉罗马神者一律处死;(4)帝国各地教徒拒不参加罗马神祭礼者也一律处死。

(6) 君士坦丁(约274—337):罗马帝国皇帝,306—337年在位,公元312年在罗马北郊大败马克森提乌,统一西罗马帝国。为取得基督徒的拥戴,他曾声称在大战前夜梦见标记十字架的军旗,故胜利是上帝的恩赐,并自称是“上帝的仆人”。公元313年与李锡尼合力征服罗马帝国东部,随即签署《米兰敕令》,宣布基督教为合法宗教;返还没收的教产;释放被捕的教士教徒;免除教士的赋税摇役;给主教以释奴权;教会可拥有财产等。临终前,在他的要求下,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