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除旧与开新【清代覆亡与民国创建】(第8/11页)
庚子拳乱,虽挟有不少可笑的迷信,然其为中国上下不能忍受外侮压迫之情感上之爆发则一。所以继续于辛丑和议以下的,还是国内一片变法维法维新的呼声。然而满洲狭义的部族政权,还想挣扎其固有之地位。【所以他们欢迎拳民而排拒新政。拳民排外不变法,于他们地位有利无害。】
庚子、辛丑以后,国家危机日益暴露,而满洲部族政权之权之意识,亦日益鲜明。【因知国政已到不得不变之时,而一变则满洲部族政治已往之地位,必先摇动也。】于是满洲贵族,遂蓄意造成一排汉之中央集权。光绪三十二年之内阁,满七人,蒙一人,汉军旗一人,汉四人。【刚毅有言:“汉人强,满洲亡。汉人疲,满州肥。”满族狭隘的部族观念,既自促其政权之崩溃,亦於国家前途,有莫大之损害也。】及清德宗与慈禧太后同日逝世,溥仪即位,醇亲王载澧【溥仪父。】为摄政王监国监国,袁世凯被逐。【李鸿章卒,以直隶总督及兼北洋大臣席荐袁,袁已隐然为当时汉大臣之领袖矣。】载澧自统禁卫军,而以其弟载洵主海军、载涛为军谘大臣。【即参谋大臣也。相传载澧于丑议和赴德谢罪,德亲王亨利告之曰:“搅握兵权,整顿武备注集权之第一著。”】辛亥三月,新内阁成立,满人九,内皇族五人,汉人四,满、汉畛域益显。
在狭义的部族政治下,乃惟有革命爆发之一路。
五、辛一亥革命以后之政局
辛亥革命之爆发,这是告诉我们,当时的中国,由政治领导改进社会之希望已断绝,【此乃文祥、曾经国藩、李鸿章、光绪帝、康有为诸人所想望者。】不得不转由社会领导来改进政治。前者牺牲较少,进趋较易;【此即日本明治唯新所取之路径。】后者则牺牲大而进趋难。然而为两百多年满洲狭义的部族政权所横梗,当时的中国,乃不得不出此途。
辛亥革命爆发,满洲王室退位,一面是狭义的部族政权已解体;然在此政权下所长养遗留的种种恶势力,却因旧政权之解体而溃决,有待于逐步收拾与逐步清涤。另一面则社会民众的力量,虽则已够有推翻旧政权之表现;而对于创建另一种理想的新政权之努力,则尚有待於逐步试验与逐步磨练。因此辛亥革命只是中国民众一种新的艰苦工作之开始,而非其完成。
旧政权解体后紧接著的现象,便是旧的黑暗腐败势力之转见抬头,而新力量无法加以统制。袁世凯误认此种状态之意义而帝制自为,康有为又误认此种状态之意义而参加复辟。
政局在此几度动荡中益增其阢隉,而旧的黑暗腐败势力益见猖獗。
此种旧的黑暗腐败势力之活动,大率以各省的军权割据为因依。
辛亥以后的各省军权割据,远则导源于元、明以来行省制度之流弊。
行省制度起于元,而明、清承袭之。此项制度之用意,在利于中央之管辖地方,而并不为地方政治之利于推进。若使地方政治能活泼推进,各地俱得欣欣向荣,则中国自来文化传统,本为一大一统的国家,各地方决无生心离叛中央而不乐于推戴之理。故汉、唐盛时,皆无防制地方,存心集权中央之政策。
汉末之州牧,乃在东汉王室已臻腐烂之后;而唐之藩镇,则起于唐政府无限度之武力对外;皆非地方势力无端反抗中央。宋代惩于唐末藩镇割据之祸,乃始刻意集权中央。
然行省制度则尚与中央集权不同。行省制实近似于一种变相的封建,乃是一种分权统御制也。元人所谓“行中书省”,即是活动的中书省,即中枢政权之流动分布。其意惟恐一个中央政权不足控驭此广土众民,乃专为蒙古狭义的部族政权而设此制度。
明人不能彻底荡涤,【明太祖废行中书省,而以布政使为各地行政长官,较元制远为合理。惟惜行政区域之划分仍依元旧,而其后复有巡抚、总督凌驾于布政使之上。】 清代则有意利用。【故明代督、抚尚非常设之官,而清则各行省必设督、抚,而大体又必使满族任之。】故行省长官乃地方官之临制者,而非地方官之领袖与代表。【明、清总督、巡抚皆带“都御史”街,以此,名义上虽以布政使为行省长官,而实际而权在督、抚。】同时时此等长官,皆偏重于军事统治之性质。【故其名曰“总督”、“巡抚”。】此种制度在平时足以障碍地方政事之推进,而增加地方舆中央之隔阂;而待一旦中央政权削—弱,各行省转易成为反抗中央,分区割据之凭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