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贫弱的新中央【北宋初期】(第6/9页)
曹彬卒,官其亲族、门客、亲校十余人。李继隆卒,官其子,又录其门下二十余人。雷有终卒,官其子八人。则加荫亦从武臣始。
荫子荫孙,乃至于荫期亲,荫大功亲,甚至荫及异性亲,乃至门客。总之是朝廷恩意,没有子孙近亲,便只有鬻卖朝恩,把异姓门客来充数。【金安节疏:“致仕遗表恩泽,不宜奏异姓亲,使得高赀为市。”】
甚至甫莅位即得荫。【故范仲淹请在职满三年始得荫。】甫荫即给俸,【故阎日新疏,请自二十以上始给。】甫荫即服章。【故李会奏云:“尚从竹马之游,已造荷囊之列。”孙沔亦云:未离襁褓,已结搢绅。”】甚至未应娶妻,已得任子。【亦李会语。】
一岁郊天,任子可得四千人。十年之后,即须万二千员。【赵思诚疏。】
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即一家兄弟子孙可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范仲淹疏。】
此种优待条件,亦是逐步成立。
诞节之恩,起于至道。郊禋之恩,起于祥符。致仕之恩,滥于明道。遗表之恩,繁于真宗。又嘉祐推恩数十人,治平二百人,熙宁六年乃至四、五百人。【政和六年,郊恩奏补一千四百六十人。又按:唐制郊祀行庆止进勋阶,五代肆赦便迁官秩,宋亦因之。真宗后以有谏者而罢,遂定三年磨勘法,则依然是朝三暮四也。】
在此情形下,不免官吏日多,俸给日繁。
真宗景德时――官一万余员。
仁宗皇祐时――官二万余员。【张方平奏乐全集卷二十五:“臣向在翰林,见本院天圣中具员,两制、两省官不及三十员,今五十余员。近领御史中丞,见本台天圣中京朝官班薄,不及二千员,今二千七百余员。先领三班院,见本院景祐中使臣不及四千员,今六千余员。”此奏约在仁宗庆历七年。】
英宗治平时――总二万四千员。【内并幕职州县县官三千三百余员。】
以吏员冗禄言,
真宗时……九千七百八十五万。
仁宗时……一万二千万。
英宗时……视皇祐增十之三。【元祐时一倍皇祐,四倍景德。】
文武两班,均如此受朝廷优待,皇帝的宗室,照例亦不应向隅。故宗室吏员受禄者,
真宗天禧时……九千七百八十五员。
仁宗宝元时……一万五千四百四十三员。
所以当时是冗官冗兵的世界。冗官耗于上,冗兵耗于下,财政竭蹶,理无幸免。虽国家竭力庙法增进岁入,到底追不上岁出的飞快激增。
| 太宗至道末 | 岁入22,245,800缗 | 岁出 | 余大半。 |
| 真宗天禧末 | 150,850,100缗 | 126,775,200缗。 | 余24,074,900缗。 |
| 仁宗皇祐元 | 126,251,964缗 | 无余。 | |
| 英宗治平二 | 116,138,405缗 | 120,343,174缗。 又非常(临时费)11,521,278缗 | 不足15,726,047缗 |
将仁、英两朝与太宗时相比,岁入加了六倍。太宗时犹余大半,而仁、英时反闹不够。财政趋势如此,再不加以挽回,如何得了。
按:此据宋史。朝野杂记所记有异,【盖本郑湜劄子。】谓:“国朝混一之初,天下岁入缗钱千六百余万,太宗皇帝以为极盛,两倍唐室矣。天禧之末,所入增至二千六百五十余万缗。嘉祐间,又增至三千六百八十余万缗。其后月增岁广,至熙、丰间,合苗、役、税、易等钱,所入乃至六千余万。元祐之初,除其苛急,岁入尚四千八百余万。”晁(cháo)说之元符三年应诏上疏,谓:“宋赋、役几十倍于汉。”林勋政本书则谓:“宋二税之数视唐增七倍。”宋之疆土民庶远不如汉唐,而国家税入远过之,此其所以愈贫而愈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