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国斗争之新局面【战国始末】(第6/7页)

三晋与田氏以大夫篡位,旧贵族失其地位,渐次设立以军功得官之制度。

左哀二年,赵简子誓众:“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遂者得进仕,免者去厮役,此即商鞅“尚首功”之先声。【是役公孙龙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徒”即平民军队也。】苏秦说齐:“三军之良,五家之兵,进如锋矢,战如雷霆,解如风雨。”又荀子议兵篇:“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赐赎锱金,无本赏矣。”【注:“斩首,虽战败亦赏,不斩首,虽战胜亦不赏。】是齐亦尚首功。五家之兵,疑犹秦之一甲首而隶五家。

吴起在楚,商鞅在秦,亦严行以军功代贵族之新法。

起相楚,使封君三世,而收其爵禄,以抚养战斗之士。商顿相秦,所定二十级爵,即以代古者贵族五等封爵之制。此皆欲以战士为新贵族也。

以前是贵族任战士 ,现在是战士为贵族。农民军队之配练与井田制之废弃,为新军国图谋富强之两要端,而即以促进宗法封建费族之崩溃。

第四是工商业大都市之发展。

春秋时,工商皆世袭食于官,盖为贵族御用,非民间之自由营业。

左昭十六年,郑子产告晋韩宣子:“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世有盟誓,相保至今。”晋语:“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皁隶食职,官宰食加。”昭二十二年,王室乱,“单子盟百工于平宫。百工叛,伐单氏之宫,败焉。反伐之东圉。”杜注:“百工所在。洛阳东南有圉乡。”故知工商皆居国中,世袭,食于官,仅去贵族一等也。

封建贵族渐渐崩渍,而自由经商者乃渐渐兴起。

子贡“不受命而货殖”,即自由经商也。其后如范蠡、段干木、白圭诸人,类皆赖藉政府上之地位,【惟非贵族。】而干商贩之新事业。

旧贵族没落,“商贾”与“军人”二者代之而兴。而商业大都市亦陆续兴起。

自春秋以迄战国中期,历时三、四百年,人口繁殖,耕地日辟,游牧之戎狄渐次同化,或消灭,或避去,此疆彼界之封建,已变为壤地相连的几个大国,此皆当时商业都市骤盛之原因也。举其著者,如临淄、邯郸、大梁、郢、陶等。其间惟陶因交通关系,特殊发展,余皆各国之首都。【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渐崩溃,而商业都市乃渐兴起,非由商业都市兴起而而封建制度崩溃乜。】

大抵东方各国,渐从商业资本转入文学游仕,始终奖励农战的国家惟有秦。【秦以地势关系,可以闭关不与东方通贸易。】

因此竟以并吞东方。

第五是山泽禁地之解放。

与商业发展有相互关系者,尚有禁地解放一层,亦为当时一种极重要之变迁。

封建时代之贵族采邑,除井地外,一应山林薮泽,大概全列为禁地,农民惟有耕稼为生。

周官有山虞、林衡、川衡、泽虞,【又有迹人、圃人等。】皆掌山泽之守禁。齐语亦谓:“泽立三虞,”晏子春秋谓:“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侯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此乃贵族封地之私产。孟子所称“文王之政,泽梁无禁”,晏婴谓“山林陂泽,不专其利”,则皆一种理论也。

农民渐渐游离耕地,侵入禁地,寻求新生业,贵族不能禁阻。

其先目之为盗贼,如郑子大叔“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是也。【昭二十年。】攻之不能止,乃不得已而加以一种征收。故“征商”之征,即“征诛”之征,古人目工商业为奸利者由此。秦汉政府“大司农”与“少府”分职,大司农掌田租,为国家公入,少府掌山泽之税,为王室私入,亦由此种禁地观念演变而来。

新生业之分化,与民间工业之进步,亦为自由商业促进之一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