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霸政时期【春秋始末】(第2/7页)
又自列国内乱、诸侯兼并下引起一现象,则为戎狄横行。
当时中国本为一种华、夷杂处之局。
旧说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各远居四裔,而诸夏在中原;此观念殊不可恃。当时盖为一种华、夷杂处的局面。【如左文九年秋:“楚自东夷伐陈”,似东夷在陈、楚间。魏策:“楚破南阳九夷”。则九夷在南阳。陆浑蛮在伊、洛上源,故晋荀吴欲灭陆浑,先有事于三涂。哀四年夏,楚谋北方,袭梁,围蛮氏。隐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今山东曹县境)秋,“公及戎盟于唐。”(今山东鱼台县)僖二十四年,王子带以狄人伐王,上举诸例皆可见。】
而此局面自始即然,亦并非自周王室东迁,四裔异族乃始交侵而入中国。【此观上篇论周人封建真相便知。】
蛮、夷、戎、狄亦非四种绝不同的民族,故蛮夷可兼称。【楚武王自谓“我蛮夷也”。】戎狄、【管仲云:“戎狄豺狼。”魏绛云:“戎狄荐居。”】夷狄、【燕策有“北夷”。】蛮戎,【春秋有“戎蛮子”。】皆可兼称。
诸夏与戎狄亦多种姓相同,如晋献公娶大戎狐姬,【生重耳晋文公。】又娶骊戎女骊姬,则戎有姬姓。【时人谓“同姓相婚,其生不蕃”,遂以晋文公为异征。又齐灵公有戎姬。】又有子姓。姜戎自称四岳之后。【左传襄公十四年。】国语富辰曰:“庐有荆妫”,【韦昭曰:“庐,妫姓国。荆妫,庐女,为荆夫人。” 】春秋称庐戎,【楚灭之,为庐邑。汉置中庐县,属南郡。】是戎亦有妫姓。左传子鱼曰:“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皥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则此诸族,当时亦目为夷,不与诸夏伍。
华、夷通婚,尤为习见。【周襄王娶狄后。齐桓三夫人,曰王姬、徐赢、蔡姬。徐则当时目为夷者。晋献公娶戎女。已见前。晋文公娶叔隗。以季隗嫁赵衰,生子盾,隗系北戎姓也。潞子婴儿之夫人,乃晋景公姊。吕相谓:“白狄,我之婚姻。”越襄子姊为代(北狄)王夫人。狐犯为晋文公外舅,其子狐毛、狐偃、偃子射姑、即贾季,晋乱仍奔狄。】
因此华、戎联盟之事亦屡见。【肴之役,晋有姜戎。鄢陵之战,楚有东夷。齐、卫、鲁、鲜虞联师伐晋,尤著者,则如申、缯、西戎联师杀幽王。】
所谓诸夏与戎狄,其实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种界线,乃耕稼城郭诸邦与游牧部落之不同。
当时华、戎分异,自生活上言,则如姜戎氏云:【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是也。【左襄十四年。】自言语上言,则如姜戎氏又称“言语不达”,史记由余“其先晋人,亡入戎,能晋言”是也。自礼服上言,则如平王东迁,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是也。自战事上言,则如郑人与北戎战,曰:“彼徒我车”,是也。凡此诸别,言语一项似不重要。
齐、楚南北方言即不同。至生活、礼服诸端,其重要关键,实在耕稼与游牧之别。故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左庄二十八年。】又曰:“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左襄四年。国语谓“与之货而易其土”。】
惟其为耕稼的社会,故有城郭、官室、宗庙、社稷、衣冠、礼乐、车马、货贿,此则为诸夏。惟其为游牧的社会,故无上述城郭、官室诸文物、而饮食、衣服种种与诸夏异,而成其为蛮夷戎狄。
耕稼与游牧,只是一种经济上、文化上之区别,故曰:诸夏用夷礼则夷之,【如春秋僖二十七年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杞乃禹后也。】夷狄用诸夏礼则诸夏之。【如楚自称“蛮夷”,其后与于中原诸侯之会盟,盖不复有以蛮夷视楚者。】
西周封建,本为一种耕稼民族之武装拓殖。【此已祥前篇。又乐记谓:“武王既克殷,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封殷之后于宋。”盖耕稼城郭之国,本已先周而有。周人不能尽灭之,以与周之诸侯并存;在而此诸邦亦力不敌周人,认为共主,以天子礼奉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