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黄河下游之新王朝【殷商时代】(第2/4页)

一谓自盘庚迁殷至纣,殷本纪凡八世十二君,而竹书纪年言有七百七十三年,推算不合。

二谓卜辞中有多数人名疑如帝王,如祖丙、祖戊、小丁、小癸等,均为殷本纪所无。

三谓盘庚以下世系年数既可疑,以前更不敢遽信。此三点中最要在第一点。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云:“汤灭夏至受四百九十六年。”又惟一条又云:“盘庚至纣七百七十二年。”此两条自相矛盾,知其中必有误字。【朱右曾竹书纪年存真,径自改盘庚至受为“二百七十二年”,并无根据,而殊近情理。】郭氏据此一条【有误字的。】而推翻王氏之论证,实嫌证据不充分。第二点则根据第一点而来,王氏于此已有解说。谓殷人王位兄终弟及,故诸兄弟虽早世未践君位,而祭亦与君同祀,其推想殊近情理。第三点又根据第一、第二点而来,而前两项既有解答,第三疑自难成立,据此史记记载殷代帝王世系实大致可信,即无从推翻夏代的,谓是全不可信也。【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发见。】

二、殷人居地之推测

殷人居地,大率似在东方。自汤以前,大体皆在今河南省大河南岸商丘【所谓“宋”。】之附近。

帝喾居地毫【史记五帝本纪集引皇览:“帝喾冢在东郡濮阳顿丘城南毫野中。”】与汤居之毫,【汉书地理志臣瓒注:“山阳郡薄县,汤所都。”】均即宋地。契居蕃,【见世本。】即汉书地理志之鲁国蕃县。史记殷本纪谓“契封于商”,则宋国商邱。【邱,虚也。商邱,即商墟也。】相土居商丘,颛顼之虚,又谓帝丘,即春秋之卫。左传【定公四年。】祝佗曰:“取于相土东都,以会王之东搜”是也。旧说汤以前八迁,大率皆东方地。【史记六国表谓“汤起毫,在西方”,后颇有主之者。纬书(商颂正义引雒予命,又艺文类聚引尚书中候。)有“天乙(即汤)在毫,东观于洛”之说。然纬书后起不可信。郑玄云:“契封商,在太华之阳。”即战之商于地,今陕西商县。)然古本竹书纪年谓:“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水经浊漳水引。)则陕西商地,其名后起。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之野。”东方宋地亦有莘。然则谓殷起于西方,惟史记一说,孤证难立。】

至河亶甲居相,祖乙迁耿,乃至大河之北岸。

亶甲城在安阳县西北五里洹水南岸,【帝王世纪。又吕览音初篇:“殷整甲徒宅西河。”此西河在卫地,整甲即亶甲也。】自是殷人始北迁。耿【史记殷本纪作“刑”,即左宣六年及魏策之“刑丘”杜注:“河内平皋县。”】亦在河北,今河南省温县东二十里。【史言纣“广沙丘苑台”,沙丘、刑丘,是自河亶甲、祖乙、盘庚至纣,其实皆在数百里间之地也。】

至盘庚徒殷,【即汉书项羽传所谓“洹河南殷墟”,今甲骨出土地也。此据竹书纪年。史记则谓,盘庚重迁河南,居毫,至武乙始迁殷。】至纣更不迁都。

自汤至盘庚,十世十八帝。自盘庚至帝辛,七世十二帝,此一期大率当过二百年。故至商纣时,商邑日大,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此据竹书纪年。】聚众百万,左饮淇水喝,右饮洹水不流,【此据战国策。】其盛况可想。

古代黄河自河南东部即折而北向,经今之漳河流域而至今河北之沧州境入海。商民族则正居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相交黄河下游一隈之四周,恰与夏民族之居于河南、陕西、山西三省相交黄河上游一隈之四圈者东西遥遥相对。【春秋伯阳父曰:“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见夏商根据地之东西相对峙。】大抵下游低地,气候土壤均较佳,生活文化较优,而居民较文弱,亦易陷于奢侈淫佚。上流高地,气候土壤较恶,生活文化较低,而居民较强武,胜于军事与政治方面之团结。夏人势力逐次东移,渐渐往下,征服下游居民,而渐渐习染其骄侈淫佚之习气,【如太康之游畋忘归,以及夏桀之荒淫皆是。】于是下游民族,乘机颠覆此统治者而别自建立新的王朝。【如后羿、寒浞与商汤皆是。夏、商既同为汉民族之两支,则夏、商以前中国民族最先居地应何在,此亦难详论。】殷人自商汤灭夏,渐渐形成规模较更象样之国家,至周人则又起于西方,仍循夏人形势,东侵征服殷人,而渐次移殖于大河下流一带之平原。如此则黄河上下游相互绾结而造成中国古代更完备、更象样之王国,是为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