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四大门”信仰的普遍性(第4/5页)

旧时在辽宁省沈阳,也有“五大仙”之说,一般称为“胡三太爷”(或“胡淘气仙”)、“黄仙”、“常仙”、“蟒仙”、“白二太爷”(兔)。巫师多在家里设置“仙堂”、“仙家案子”(即神像)和牌位,他们中很多人最初多是因病才开始“顶奉”狐仙,为人“出马”看病的。他们声称自己能超脱俗人,因供奉狐仙也能成为“仙体”。1937年铅印本《海城县志》有“胡仙”条,记载当地有为狐仙立庙,叫“胡仙堂”或“大仙堂”,各庙亦多附祀者。庙中塑像,皆着清代服装。据说在清代,北方一些县衙门的金库、粮仓一般也供奉胡仙,以为守卫,俗信它可驱鬼防盗。

沈阳市的辽中县有个名叫“兰村”的自然村(39)。该村被认为是个较开放的现代农村社会,经济较发达,70%以上的村民达到了初中教育程度,生活水准也比较高。据调查,该村自20世纪80—90年代以来,传统民俗全面“复兴”,很多人家供奉有祖先堂,不少还请了“保家仙”,即所谓狐仙、常仙(蛇)、黄仙(黄鼠狼)及求子的“张仙”等。村民相信,狐仙之类可保佑家宅平安、兴旺发达。兰村村民把那些以“仙家”附体方式给人看病消灾的人称为“出马”(40),他们有些类似于以前的萨满。经常附体的大致有“黄仙”、“狐仙”和“常仙”,此外,还有一些道教的仙。村里的“出马”之人似在增加,还形成了名为“香堂”的组织。据说,新人只有得到“堂主”同意,并“注册”后方可“出马”。“出马”者多为嘴皮利索,但又有些神经质的人,往往也有一些家贫体弱者。“出马”也就是给人诊治“虚病”,并预测吉凶、消灾解难。那些长期服药不见好转的人往往就求他们看病,让其指点迷津,看是否冲撞了神灵,并备些香烛、果品之类,在某处祭祀一番,以图除病。“出马”为人服务,可获一定的钱款报酬,俗称“压香碗”,钱款多少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并无固定标准。村民中相信“出马”的约占半数之多,曾去看过病、禳过灾的户数约占总户数的40%左右。当然,村里也有很多人对“保家仙”和“出马”之事持将信将疑的态度。

此外,位于辽宁省医巫闾山东南部的青岩寺,信仰“歪脖老母”为正神,但和很多地方的寺庙一样,也是诸教混淆,在其“老母洞”旁却有一处“龙饮涧”,传说涧中有一白一乌雌雄两条约一米长的大蛇,号称“金华大仙”。涧中泉水为称为神水,据说有防治百病之功效。(41)

实际上,类似的信仰或至少其部分的情形,或与之颇有关联及类似性的要素,每每也见于南方一些地方。近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江苏》,谓宁俗人家讳言狐:“家中有狐者,每逢朔望焚香敬祝,且呼之曰‘老太爷’。”另在《中华全国风俗志·安徽》,也讲到芜湖一带风俗佞狐:“商铺几乎家家设位供养,闹市中有狐仙堂数处,笙歌祭享,月必十余次。土人不敢直呼为狐仙,奉之为仙姑,称之曰老太。”

在四川的走马镇,有的民间故事如“龙蛇”中,就体现了“修道行”的信念(42),据说蛇修道行达三十年即可变龙。有一条蛇修了二十年后被人发现,只好在庙里夹墙盘坐,再从头修起。福建省南平市樟湖镇有著名的蛇王庙和蛇王信仰(43),无论其地方性多么独特,但蛇王之“得道”于古田、“显灵”于樟湖镇的传说,依然反映了一些超越地域性的民俗文化理念。

江苏省宜兴及浙江一些地方有关蛇的民间俗信,尤其是民间有关蛇和财富之间关联的俗信,应该引起研究者们的注意。(44)宜兴人将蛇分为家蛇和野蛇两类,分别称为“里蛮”和“外蛮”。据说家里若听到“老鼠数钱”的声音,就以为会发财,因为这种声音是老鼠遇上家蛇后感到恐惧的声音。对家蛇一般禁忌直呼“蛇”名,宜兴称“蛮冢”、“苍龙”;杭嘉湖地区称“大仙”、“狐仙”(部分市民对“家蛇”的称呼)、“天龙”、“苍龙”;当涂称“家龙”;清江称“祖宗蛇”。据说,旧时在宜兴县城的城隍庙里,也曾塑有“蛮家菩萨”即蛇的形象。宜兴人认为,米囤及床上若发现家蛇为吉;若在檐、梁上发现则凶。当地人相信,家蛇会搬运米来,家里有家蛇,米囤的米会自行满出而挖不完。不过,得由专人取米,因为人多手杂,“蛮家”不喜欢。而且,切不可将锄头、铁耙等放在米囤上,因为对蛮家来说,这些都是凶器。(45)米囤一般用竹篾编成的长席(称为栈条)盘筑而成,直径、高度均可达二米;也可稻草编成,直径一米。20世纪60年代以前,宜兴农家还盛行在年底时以稻草编成“苍龙”(或书写“仓龙”等字样),藏入米囤。有关“米挖不完”的说法和俗信,实在与北方“四大门”信仰中的一些理念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