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潜在危机 李林甫擅权(第3/3页)

[19]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天宝八载二月条。

[20]见两《唐书》之《李林甫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天宝六载十二月条。

[21]见《新唐书·高力士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五天宝三载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