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各得其所,各安其分(第12/12页)

㉝指“废藩置县”:1871年8月29日宣布实行。旧藩主一律解职,坐食俸禄。全国262个“藩”,改为261个“县”。连同明治初年所设府县,全国共3府302县。后逐步合并,1888年合并为3府42个县。——译者

㉞Decalogue:即“摩西十诫”:一不信奉他神;二不制造偶像;三不妄呼上帝;四谨守安息日;五敬父母;六勿杀;七勿淫;八勿盗;九勿作伪证;十勿念他人之物。(见《旧约·圣经·出埃及记》第二十章)——译者

㉟市民阶级:英文原著为“Bourgeosie”。此词原指欧洲中世纪末期城镇中既非贵族,亦非农民的商人、手工业者等。分化为雇主、雇工后,此词则指雇主。我国初采音译:“布尔乔亚”,其后译作“资产者”、“资产阶级”,有时也译作“中产者”或“市民阶级”。这里按日译本译作“市民阶级”。实际主要指日本中世纪晚期的大商人、高利贷者或“豪农豪商”。——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