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 第三章 春秋时代的“贵族精神”(第4/6页)

春秋时代的战争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插曲。比如发生在楚国与晋国的另一次战争“郫之战”中的一个画面。那场战争晋国被打得大败。在逃跑时,晋国的许多战车陷入泥坑,狼狈不堪。楚国士兵不但不乘机追杀,反而还跑上前教晋车如何抽去车前横木,以便冲出陷坑。晋军脱离困境后,还回头对楚军开玩笑说:“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就是说,还是你们逃跑有经验啊!

在今天的中国人看来,这种战争简直就像小孩子过家家。其实这种“可笑”的场景在中世纪欧洲贵族的王位之争中也经常能看到。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孙亨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英国王位,斯蒂芬抢先一步登上了王位,亨利二世不服,从此领兵前来争夺王位。在第一次王位争夺战中,年仅十四岁的亨利二世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还没开战军队就没有粮饷,陷入饥饿,困窘之下,他居然向敌人斯蒂芬请求支援。而斯蒂芬呢,居然也就慷慨解囊,借钱让亨利二世把饥饿的雇佣军打发回家,第一次战争就这样可笑地不了了之。

数年之后,亨利羽翼已丰,卷土重来,双方再次展开大战,这次亨利很快取得胜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双方谈判后达成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双方约定,斯蒂芬继续做英国国王,不过宣布亨利二世为他的继承人,一旦百年之后,由亨利二世登基。

另一场王位争夺的结局更富于戏剧性。英国爱德华三世的两个儿子兰开斯特公爵和约克公爵的后代都对英国王位发生了兴趣,两个家族各拉一批贵族,发动了内战。因为兰开斯特家族的族徽是红玫瑰,约克家族的族徽是白玫瑰,所以这场战争被称为玫瑰战争。战争的结局是不打不成交,两大家族在战争中打出了感情,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第七,娶了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宣布约克和兰开斯特两大家族合并,结束了玫瑰战争,也结束了兰开斯特和约克王朝,开创了都铎王朝。

这些故事反映出,贵族时代的战争与平民时代有明显不同。贵族间的战争一般并不以杀戮和彻底征服为目的,只为分出胜负。所以战争一般点到为止,给对方留足面子。在战场上,大家是敌人,下了战场,大家仍然是朋友。

多年思想政治课教育的结果是,“贵族”在我们的头脑中成了一个负面的概念,它意味着铺张奢侈的生活和抱残守缺的价值观。其实,贵族们固然有保守、特权的一面,也有优雅、超越和勇于承担的一面。

贵族精神的第一条就是勇敢。俄罗斯贵族有为国献身的光荣传统,几乎每个贵族都会把孩子送去当兵,沙皇也经常亲征。《战争与和平》中,贵族安德烈将要走上战将,抵抗拿破仑的侵略。他的父亲老公爵对他的嘱咐是:“记住,安德烈,你要是战死了,我会痛心的,可是假如我知道你的行为不像是我的儿子,我会感到羞耻!”安德烈最终因在战场上负伤而死。

这种情景在先秦其实随处可见。和西方封建社会一样,中国上古的贵族都是武士,贵族男子都以当兵为职业。“吾国古代之士,皆武士也……有统驭平民之权利,亦有执干戈以卫社稷之义务,故谓之‘国士’以示其地位之高。”翻开《左传》《国语》,我们发现那些贵族个个都能上阵打仗,就连春秋末期的孔夫子,也长于武道,精通射御之术。

春秋时代,整个贵族阶级都以执戈披甲为荣,视冲锋陷阵为乐。秦国在选择国君时,首要条件就是勇敢:“择勇猛者立之。”楚康王即位五年而无战事,认为是自己的莫大失职。在整部的《左传》中,我们找不到一个因胆怯而临阵脱逃的人。历史学家雷海宗认为,一般来说,春秋时的人们大多毫无畏死的心理,他们认为死在战场上是最好的死法。

贵族精神的第二条是重视荣誉,敢于承担。毕达哥拉斯说,贵族的生活是荣誉的,而奴隶的生活是牟利的。确实,贵族是一个视荣誉重于生命的阶层。他们自认为血统是高贵的,因此做事要光明磊落,不敢以卑贱的行为来玷污自己的血液。

今天中国人往往认为贵族只意味着特权。有好处时先上,有危险时先逃。其实,权力也意味着责任。打个比方,西方航海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在一艘船沉没时,船长必须最后一个逃生。贵族在上古社会中的作用就如同船长。在享受特权的同时,也意味着他们在关键时候必须能挺身而出,为国家和君主献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