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夏日最后的和声】第六章 小诡辩(第4/9页)

“我方帕拉迪斯庭辩队代表云起市外文中学,向万雪霏同学提出起诉。首先,请允许我解释一下我方的起诉目的。万雪霏同学大家都有所了解,想必她在各位心中的形象是难以替代的。我校并不想失去这样一位学生!”

说得不错。我倒要听听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勒令她退学。

“但是众所周知,我校校规严格,万雪霏屡屡擅自离校,使校方十分为难。于是我们想到了一个能让双方都好的方法。如果万雪霏能更加自由,那她将会把她更多的精力和才能献给大家,我们学校也不会因此而产生负担。所以,我们希望万雪霏离开学校,展翅飞翔!”

飞你个鸡翅膀。人家万雪霏愿意飞吗?她要愿意飞就不会找庭辩队帮她了!

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个借口,想让在场各位万雪霏的粉丝在第一时间就反过去站在他们那边的借口而已,聪明人一听就听出来了。

我觉得这个时候大家都会嘲笑他的话语很假,可事实并非如此。

在座各位居然都把他的话听进去了。

台下传来的细碎声音让我觉得,他们已经有好一部分人感觉到戴羽熙提出的事情是好事。

“他说得对。”斯文挠着胸口说,“万雪霏退学,那她肯定就会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唱歌上,对大家来说是很好!但是……”

“但是万雪霏太可怜了啊!”

“什么可怜啊,她初中,义务教育都没结束,你觉得能完全退学?戴羽熙就是个骗子。”

哦对了,差点忘了这件事,居然斯文比我机灵。

可是大家并不机灵啊。

没什么人知道万雪霏才读初一,也没人会想到万雪霏自己不希望退学。他们只会想到自己,只希望万雪霏能多多上台演出。我相信外文中学让万雪霏退学的理由才不是戴羽熙所说的这样,肯定另有原因。戴羽熙事先这么说只是个手段,他已经达到拉拢众心的目的了。

戴羽熙继续说:“我们只需要走走过场,请万雪霏配合了。外文中学校规有这么一条,无故旷课100节以上,必须受到勒令退学处分。万雪霏也愿意承认,自己累积旷课超过了100节。所以我方认为,万雪霏接受勒令退学处分,是合理且应该的。希望万雪霏接受。宣读完毕!”

还希望她接受?

戴羽熙的意思我明白了,他说走走过场,就是说这“100节旷课”其实是一个借口,一个方便万雪霏离开的借口。我看他根本就是不想得罪在场千余名万雪霏的粉丝,才把话说得好像万雪霏自愿离开学校一样。然后还“走过场”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以便等会与我方队员辩论,确实是个聪明人。

“下面请辩护方宣读辩护词。”

反正我们的天琳是不会吃他那一套的,我真的希望这场庭辩天琳能想到什么出奇制胜的法子就好了。让我看看天琳的辩护词是怎么个思路吧。

天琳也是嗖一下站起身,让马尾辫晃得更加厉害,全身笔挺,那姿势比校门口的大卫还要帅气,仿佛和被告席上的万雪霏构成了完美的一对。

“我代表万雪霏向你们说!”天琳拿着辩护词纸,但没有读,像是在说自己想说的话,“万雪霏根本不想退学,她还想继续读书。如果她退学了也还会再找学校读,不可能专心唱歌!”

很直截了当的发言。我能理解,天琳这话其实是要把在场各位的心拉回来,希望大家如果真的喜欢万雪霏,就一定要站在辩护方这边,别去信戴羽熙。

然后她拿起辩护词念道:“我方王牌庭辩队向各位说明,处分万雪霏退学,并不是合理且应该的。理由如下:第一,万雪霏的父亲是维也纳音乐学院教授;第二,万雪霏的母亲是维也纳国立演艺学校副校长;第三,万雪霏患有严重的周期性偏头痛。综上所述,我方要求学校撤回对万雪霏的起诉,她并不需要接受勒令退学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