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王牌庭辩队,成立!】第六章 编辑部与旧校刊(第6/8页)

  好像是欧阳……欧阳行之?

  哦,是苏可的师兄啊。对了,这一期刊登了他们队败给纤云中学的消息……

  不,好像不对。失败的消息在第28期上,在天琳手里。

  眼前的这篇文章并不是写实验中学辩论队的,而是……

  孔明杯演讲比赛?

  金奖获得者,欧阳行之。

  啊——?

  我真搞不懂这是玩的什么高科技。去年实验中学辩论队输给了纤云中学,与此同一时期,辩论队的二辩手欧阳行之获得了演讲比赛的金奖!?我马上发短信问夕夕这两件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第二天下午夕夕查出来了,告诉我是辩论队先败北,欧阳行之后去参加演讲比赛的。

  这两件事不会有什么关联吧。

  还有,在演讲比赛过后,欧阳行之离开了实验中学……

  怎么感觉这么顺理成章呢?

  苏可从来没说过欧阳行之还有演讲的兴趣啊。

  想来想去,觉得想太多也没用,毕竟这些事情暂时不是重点,重点是马上就要开庭了。等看过这一场庭辩之后,说不定还能知道更多的事情,到时候再研究也不迟。

  就在我合上第29期《蓝天之梦》的同时,最后一节的下课铃随之敲响了。我直接收起书包走向阶梯舞台,斯文也跟了上来,问我这场不出庭为什么还那么着急。

  废话,我又不是局外人,好歹我也希望这支庭辩队能成立起来吧。还有天琳曾经说过的,庭辩队队员也算我一份,所以即使我不上场辩论,我也会在台下为我的队友捏一把汗。这就是友情,整天研究女仆装的宅男怎么会明白哦!

  “让我加入我就能明白了!”斯文握紧拳头说。

  你不过是想看天琳穿女仆装上台辩论的样子吧,即使你亲自加入也永远实现不了这个梦想。

  “那我就让苏可穿!”

  我看你根本就不可能明白。

  然后斯文呆住了,不是因为我反驳了他的梦想,而是因为我们发现苏可正站在阶梯舞台门口等天琳和崔隽呢。她见着是我,忙跑过来说:“如果一场庭辩无法结束,我就一定要做总结发言了吧……”

  当然啦,你是三辩嘛。其实我希望她在中途也能抢着发言才好。

  “可我还是有点紧张……叶子,有什么办法能在上场前壮胆吗……”

  “有!换衣服。”

  “啊?”

  “如果你敢在这里就地换上一套女仆装,那你的胆识就够了。”

  任谁都能想到这两句话不是我说的吧,只可能是斯文说的。如果苏可真敢在这里换衣服,那么她的胆量绝对比天琳还要大,所以这种事情也只能是斯文的yy而已,永远不可能真的发生。

  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别的壮胆方法呢?借钱肯定是行不通了,因为她根本就做不到,换个简单点的好了。

  “那就大吼一声吧,很有效的。”我说。

  然后苏可问我吼什么。

  “就吼‘有色狼啊’好了。吼的时候必须用手指着他。”我意指斯文。

  “不,不要乱搞!”斯文慌忙拦道。

  你怕什么嘛,苏可根本吼不出来的。

  在我和斯文进场找到前排的位子坐下后,天琳和崔隽也来了。他们见了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和上次一样直接从观众席踏上了舞台。舞台的布置和上次差不多,有话筒和锤子。起诉方的天琳坐在主辩,崔隽坐在一辩,苏可匆匆跑上来坐在三辩,与两人隔了一个位置。这样的孤立感貌似会给苏可带来心理压力吧,于是崔隽干脆把二辩的位子直接搬走了,让三人紧挨在一起。

  并排的他们就像一个完好的整体,正在互相谈话做最后的准备呢。天琳笑着和大家说话,从她辫子的跃动中可以看出她的心情无比放松,苏可一言不发地认真听着,而崔隽则是转着笔,盯着对面辩护方的桌子,似乎在期待对方的上场。此时还有五分钟不到就要开庭了,身后的观众席虽然不如上次的满,但也坐了不下三百人。对方的辩手也快要上台了吧。于是我翻开早期的《蓝天之梦》,想要看看那三人是不是长得和相片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