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王牌庭辩队,成立!】第三章 记忆中的对手(第5/8页)
“反对!”崔隽站起来吼道,手里依然握着一支笔。他这一声反对愣倒了台下一片人,也愣了我和苏可。
我方都还没发言呢你反对个什么?就这么想喊出全场第一个反对吗?
崔隽居然还有理由:“起诉方的观点已经很明确了,是想要证明校园法庭比游戏战队更加具有意义吧。可是我相信,起诉方现在并没有合适的人证或物证说明这点,而我方却有充分的证明游戏战队更有意义的证据。所以,应当先由我方发言。”
他说的应该没错。天琳预先找到的证人或证据想必都和游戏毫无关联,毕竟她不可能料到对方会提出游戏。关于这个反对,马瞪眼希望看看天琳同不同意,所以朝天琳瞪眼。
天琳说:“反对!”没说任何理由。
于是马瞪眼说:“辩护方反对无效。按流程,由起诉方发言。”
我问天琳为什么反对,天琳说不知道,只知道崔隽的反对目的应该是希望占取先机,总不能让他得逞吧。不管怎样我方都必须把握住这次发言机会。
问题是该怎么发言呢?对方的观点是成立游戏战队,那么天琳事先的准备应该也全都白费了才是。
只能临场发挥了吗。
“没关系,反正我也没特地准备什么。”她说,“现在开始寻找证据,推翻对方的论点吧。”
于是,一场思路怪异,而且全靠临场发挥的庭辩开始了。
天琳站起身,充满阳光地说:“首先,我要求呈上证物!证物就是,实验中学一年内的《蓝天之梦》!”
“请呈上。”
“对不起,我手里没有。”
没有你说个鬼啊!?
“我要求的只是所有在《蓝天之梦》上刊登的内容,用电脑应该可以在校园网上查到吧。”
于是马瞪眼问右边那位电脑记录员,记录员点了点头便开始查询,然后把显示屏幕交给马瞪眼看。
他看过后问:“请问起诉方想说明什么?”
天琳说:“请问,有曾刊登过任何一条关于游戏战队的内容吗!?”
“没有。”
“可是本期的《蓝天之梦》,在头条刊登了校园法庭的内容。辩护方辩友,你们说游戏战队比校园法庭更具有时代精神,那么请问,为什么校刊《蓝天之梦》上从来没有出现过游戏战队的消息呢!?”
对哦!
一般来说,校刊是不可能刊载游戏内容的,同时一所学校的校刊又能直接反映出该校的状况。既然本校校刊没写游戏战队,那就足以说明本校成立校园法庭比游戏战队更加有意义。
问题是,这话能起到拉票的作用吗?似乎没什么实质性作用啊。
“反对!”崔隽立刻提出异议,起身说道,“《蓝天之梦》上确实暂时没有刊载游戏战队的消息,但是请起诉方辩友清楚,在社会上许多其它杂志报章里,刊载各个游戏战队的介绍和比赛,比校园法庭要多得多!需要我提出证据吗?”
“不需要!因为你刚才的发言已经给大家证明了一点。”
“什么?”
“游戏战队,在校外也可以办,游戏,回家也可以玩!但校园法庭嘛,”天琳一敲桌板,“只有在学校里才能开庭!”
原来是这样!我说她为什么会提出连一点拉票作用都起不到的论点呢,居然是为了引对方说出社会上的杂志,然后利用对方的话来立证她的观点,甚至帮她拉票——“成立了校园法庭,大家就可以在学校开法庭,回家玩游戏!”
太棒了!
这话一定能拉回很多学生的票的。因为这样子安排两不耽误,两样都能玩到,直接把学生们希望玩游戏而放弃校园法庭的想法化解了。
“反对!”但崔隽也丝毫不示弱。他真的有话反驳吗?
“王天琳同学,你刚才说过‘回家玩游戏’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