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人归落雁后(第4/7页)

金蛇?!麝月听到金蛇便毛骨悚然,那日,那条金色小蛇的凶残恐怖还历历在目。

百千寻见她不明白,解释说:“金蛇你应该不陌生吧?据我所知,你该是先中了丝丝漫的毒,不过很奇怪,你的脸竟然没有毁掉?好像毒素也除去了,根据我的判断,应是以外力吸去了,然后你又中了我南疆王的金蛇剧毒,之后是血欢毒,血欢毒虽能暂时缓解金蛇剧毒,可与男人欢爱后,便会毒性发作,到时候待到金蛇剧毒再次发作时,两毒齐发,必死无疑!”

百千寻说的都没有错!麝月听着,他是否会有解药?

“那……你所谓的顶替你的金蛇是……”麝月心跳不止,百千寻唇角微微带笑,“当然是把你当毒蛇喂养,金蛇便是要用很多奇特的剧毒来喂养,成为万毒之王。不过呢,做我的药人,有利有弊,可不是全无好处的,虽然从此你的血会变成毒血,可……只要一直有我精心研制的毒药喂养你,你就不会死于血欢毒或者金蛇毒!怎么样?这是不是也可以算是我做的第一件好事啊?”

百千寻说得如此若无其事,麝月却听得字字心惊。

药人!从此身体里的血都会变成毒血!

这辈子,她都不能离开这个人,否则……便会死于剧毒!

见她迟疑,百千寻道:“你放心,我这个人呢很好相处的,只是有些时候,为了救人也好,为了挣钱也罢,或许需要一点点你的血,不过之后,会好好喂你吃补药的,毕竟你是人不是蛇!”

麝月思前想后,与其立即死去,倒是不如先跟着这个人再行计较,至少,要先找到玄澈!

思及此,麝月豁然点点头:“好,我答应。”

百千寻大喜:“真的?妙极妙极!我师傅当年便说,药人是最好不过的!没想到我百千寻还有这个命!”

说着,又看看麝月:“你叫什么名字?”

因百千寻到底是南疆人,麝月怕他听说过“麝月”这个名字,于是道:“秦素魄。”

秦素魄,其实才是她真正的名字,麝月公主不过是她的封号,只是从小到大无论父皇还是母后兄长,都习惯叫她麝月,渐渐的,人们几乎忘记了秦素魄这个名字。

“秦素魄……嗯,好名字呢,那么从今你就跟着我,我定不会叫你吃亏,而且你放心,我只好毒,不好女色,虽然你长的的确有几分姿色,我是不会将你如何的!”百千寻说着,又道,“你昏睡之时,我喂你吃了我独门的夹竹丹,所以你会感到舒服一些,明天白天,你要先吃下五种毒药,才能上路。”

“上路?”麝月看他。

百千寻点点头:“当然,不然,你要留在这座死城里吗?南疆城已经被那个樊域的玄澈王子联合大溏的林世唐毁掉了。哼,听说那玄澈王子美如妖孽,我看他就果然是个妖孽,造下如此大的杀孽,还害我丢了金蛇,迟早遭天谴!”

麝月身子一寒,天谴!只恐怕这天谴要算在她的头上吧?河水逆流,南疆城覆,内城百姓该是有不少被无辜殃及,她又于心何忍?也许,从此成为一个药人,便是上天的一种惩罚吧?

她这一生,已经历太多劫难。

再多一些,也无妨,若是真有报应,她倒是宁愿报应在她的身上。

“你在想什么?”百千寻见她沉思,追问。

麝月抬头看他,道:“想,其实南疆覆灭,也许也是你南疆王的一种报应!”

百千寻一怔,随即心下一思,笑道:“呵,你的情人,该是位英俊无双的人吧?你的毒皆出自我王之手,我王对女人下毒,只会有一个原因,看上了这个女人的男人!”

麝月苦笑,不语,转而又道:“我们要去哪里?”

百千寻道:“离这里最近的便是落雁山背面的东穆国,就暂且住在那里吧……”

东穆国,在麝月的印象里,是以胭脂闻名的国度,与世无争,也好,先走一步算一步吧。

百千寻看她神情,似总是在思考什么,突然想到她刚才的话,又问:“你刚才说入册?你说我入的什么册?”

麝月当然不能说出藏书阁中的《南疆记》,只道:“记得从前在家看过一些关于南疆的书,里面提到过你。”

“真的?提到我?是什么书啊?说来听听。”百千寻似被勾起了无限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