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发夹(第3/3页)

“你带我去看看!”发夹哀求,“涵涵最喜欢我了,你把我还给她好不好?”

杨绵绵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现在不行。”

“为什么?”

“你会妨碍警察办案的。”杨绵绵找到一家刚刚开门的早餐店,思来想去,决定吃一碗馄饨,四块钱,素馅,但胜在个大,白白胖胖浮在汤里,相当有食欲。

她加了醋和辣椒,几乎是一口一个,发夹还在不依不饶:“你带我去看看吧,既然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带我去吧。”

在别人的店里,她自言自语就显得很可笑了,所以杨绵绵一声没吭,任由它聒噪,到最后发夹看她实在是不肯理它,又哭哭啼啼起来。

杨绵绵:“……”这只发夹真娇贵,和小姑娘似的,还是这种奢侈品店里的东西都是这么矜贵的性子,她以前买过一个地摊上的蝴蝶结发夹,粉红色圆点,性格剽悍,会在大马路上骂不小心刮蹭到她的人。

“去你妈的小兔崽子,居然敢蹭老娘!你是活腻了吗!”

诸如此类。

可惜地摊货的质量实在是不怎么样,没过多久就坏了,她和杨绵绵告别的时候还凶巴巴的:“没什么好伤心的,下辈子投胎,我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

“……祝你好运。”

人有的时候的确不能选择出生,但至少可以选择生活的方式。

她回过神来,水晶发夹还在哭,她把最后一个馄饨吃掉,结账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卡地亚有发夹吗?对这些奢侈品不大了解诶,如果有最好,没有的话……大概那个粉红色的发夹一辈子都不能实现梦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