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3/4页)

1945年10月2日

今天天气很热,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于是我走到帕克街拐角上那座昏暗的教堂里坐了一会儿。亨利在家,我不想看到他。我尽量记着吃早饭时对他体贴一点,中午他回来吃午饭时对他体贴一点,吃晚饭时也对他体贴一点。有时候我会忘记这么做,而他就会反过来体贴我。两个一辈子相互体贴的人。我走进教堂,坐下来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座罗马天主教堂,里面放满了石膏像和拙劣的艺术品,写实风格的艺术品。我恨那些石膏像、那个十字架,恨所有那些强调人的躯体的东西。我正在竭力逃脱躯体以及躯体所需要的一切。我想我可以相信某种与我们自身没有关系的神明,某种混沌的、没有固定形状的、宇宙性的东西。我已经向这种东西发下了某种誓言,而它也给了我某种回报——那就是把我从混沌之中拉扯成形,变成同在椅子和墙壁之间飘荡着的浓密水汽一样具体的活人。有一天,我也将会变成这团水汽的一部分——我将会永远地逃离自己。于是我来到帕克街这座昏暗的教堂里,看到了四周圣坛上立着的所有那些躯体——那些带着洋洋自得的面容的讨厌的石膏像。我记得他们相信躯体(我想永远摧毁的躯体)的复活。我已经做了这么多加害于这具躯体的事情,怎么可能再会有永久保存它的任何一部分的念头呢?忽然间,我想起了理查德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人类发明了教条,为的是满足自己的欲望。我想他的话真是大错而特错。如果我要发明教条的话,那么这个教条将会是这样:躯体绝不再生,它得同去年的蛆虫一块儿烂掉。人的思想是多么容易在一个极端与另一个极端之间摇摆不定啊,这点真是奇怪。真理是否就在摆的摆动范围内的某一个点上,在它永远不会滞留的某一个点上?不是待在像没有受到风吹的旗帜最后耷拉下来构成的那样一条单调乏味的垂线的中点上,而是待在离一个极端近些、离另一个极端远些的某个方位基点上?只要有什么奇迹能让摆在六十度角处停下来,人们便会相信:真理就在那儿。没错,今天摆就摆动了起来,我想到了莫里斯的躯体,而不是自己的躯体。我想到了生活在他脸上刻下的某些纹路,这些纹路就像他笔下的字体一样具有个人色彩。我想到了他肩膀上的一块新伤疤。要不是因为那次他试图保护另一个人的身体不被一堵倒下的墙砸伤的话,那块伤疤本来是不会有的。他没告诉我那三天他为何待在医院里,是亨利告诉我的。那块伤疤就像他的嫉妒一样,是他性格的一部分。我因此想到:我想让这具躯体成为水汽吗?(对自己的躯体我是想这样,但是对他的躯体呢?)我知道自己想要那块伤疤永远存在,但是我所化成的那团水汽能够爱那块伤疤吗?于是我开始想要自己所憎恨的躯体了,不过这只是为了让它能够去爱那块伤疤。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心灵去爱,但是我们能够仅仅用自己的心灵去爱吗?爱始终在延展着自己,所以我们甚至可以用自己那没有知觉的指甲去爱:我们甚至还能用自己的衣服去爱,于是就连衣袖都可以去感觉另一只衣袖。

我想:理查德是对的,我们之所以发明出躯体复活的教条,是因为我们确实需要自己的躯体。于是,我马上便承认他说得对:躯体复活是一个我们为了安慰自己而相互传诵的童话,我一点也不再讨厌那些石膏像了。它们就像汉斯·安徒生童话书里那些拙劣的彩色图画,就像一些写得很糟糕的诗歌,但是需要有人,需要有那些没有骄傲到把自己的愚蠢掩藏起来,而不是暴露出来的人去写它们。我向教堂深处走去,一座座地打量着那些石膏像:在其中最蹩脚的一座像——我不知道上面塑的是谁——的前面,有一个中年男子正在祈祷。他把自己的圆顶礼帽放在身边,礼帽里有几根用纸裹着的芹菜。

祭坛上当然也有一具躯体——它是如此面熟(比莫里斯的躯体还要面熟),以至于以往我从未想到过它是一具躯体,有着一具躯体会有的所有部位,就连藏在围腰布下面的部位它都有。我记得和亨利一同去过一座西班牙教堂,教堂里有一座雕像。用深红色颜料做成的鲜血从像上人物的两眼和双手上流淌下来。那座雕像让我感到恶心。亨利想让我欣赏那些十二世纪时建造的柱子,但是我感到恶心,只想走到外面去。我想:这些人喜欢残酷。而水汽就不会用鲜血和号叫来让你心惊肉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