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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嫉妒亨利的。”我说。
“不,不会的,这很荒唐。”
“如果你看到自己的婚姻受到威胁的话……”
“永远不会。”她令人讨厌地说道。我把她的话看作是一种侮辱,所以便头也不回地走出屋子,下楼来到街上。我心下寻思:我是在自己演戏给自己看——这是不是说明我们的关系已经到头了?没有任何必要回去。如果我把她从我的心里赶出去后,难道就不能在什么地方找到平静和好的婚姻,并一直持续下去吗?那时也许我就不会感到嫉妒了,因为我的爱不会够分量的:那样我就会有安全感了。我就像没人看管的白痴一样,一边自哀自怜、一边怒气冲天地走过暮色正在降临的公共草坪。
在本书的开头,我说过这是一个关于恨的故事,但是现在我却不相信这一点。或许我的恨同我的爱一样分量不够。此刻,我停住笔,抬起头,在写字台近旁的一面镜子里看到了自己。我自忖道,难道恨看起来就是这个样子吗?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我想起了孩提时代我们大家在商店橱窗的反照中看到的那张面孔,当我们眼巴巴地望着橱窗里那些五彩缤纷却无法得到的东西时,橱窗映照出的那张面孔上的五官正随着我们的呼吸变得模糊起来。
这场争吵爆发的时间一定是在一九四〇年五月里的某一天。战争从许多方面帮助了我们,正因为如此,我差不多要把它看作是自己这段风流韵事中一个不太光彩却非常可靠的同谋了(我会故意把“风流韵事”这个暗示着开端与结束的灼人字眼挂在嘴边)。我想当时德国已经占领了低地国家——春天像尸体一般散发着死亡那甜得发腻的气味,但是除了两件实际的事情以外,并没有什么东西对我来说是重要的。这两件事情,一件是亨利调到了家庭安全保障部,下班很晚;另一件是因为害怕空袭,我的女房东搬进了地下室,而不再老躲在楼上,隔着楼梯扶手监视不受欢迎的客人了。我个人的生活则因为腿瘸(我的一条腿比另外一条腿短,那是儿时的一场事故造成的)的缘故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只是在空袭开始以后,我才觉得有必要去当一下空袭警报员。事情暂时像是我签字画押,选择了置身战事以外一样。
那天晚上走到皮卡迪利广场时,我心里仍然充满了愤恨和不信任。我最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伤害萨拉。我想带个女人回家,同她一块儿躺在我同萨拉做爱的那张床上——事情似乎是这样:我知道要想伤害她,唯一的方式就是伤害我自己。这个时间里,街道上黑暗而宁静,没有月亮的夜空中,一道道探照灯的光柱正在扫来扫去。在有女人站着的门道口以及没有使用过的防空洞入口处,你看不清那些女人的面孔。她们得用手电筒发信号,就像萤火虫似的。萨克维尔街上,从这头到那头,都是些明明灭灭的小小灯光。我发觉自己在想:萨拉这会儿正在做什么?她是已经回家了呢,还是依旧在等着,以防我万一会回去?
一个女人打亮了手电筒问道:“想和我一块儿回家吗,亲爱的?”我摇摇头,继续往前走。街前面有个姑娘正和一个男人说话:她打亮手电筒照着自己的脸蛋让他看时,我瞥见了一张年轻、黝黑、快乐,还没有被糟蹋掉的面孔,一头还未意识到自己已被关进樊笼的野兽。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然后又折回来走向他们。待我走近时,那个男人离开了她。“想喝点什么吗?”我说。
“过后同我回家吗?”
“是的。”
“我会乐意快快地喝上一杯。”
我们走进这条街尽头的那家酒馆。我要了两杯威士忌。可是她喝酒时,我能看到的却是萨拉的脸庞,而不是她的脸庞。她比萨拉年轻,不可能超过十九岁,长得比萨拉美,甚至可以说,也不像萨拉被糟蹋得那么厉害,不过这只是因为她身上能糟蹋的东西比萨拉要少得多的缘故。我发现自己想要她的欲望并不比想要一只狗或猫作伴的欲望更强烈。她在对我说:她在这条街上有一套顶楼的房间,与这儿只隔几座房子。她告诉我她每月得付多少房租,她有多大岁数了,她出生在什么地方,她如何在一家咖啡馆里打过一年工。她告诉我说:不是谁同她搭讪,她都带他们回家的,不过她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位绅士。她说她有一只金丝雀,是一位名叫琼斯的绅士送的,因此她给那只鸟起名叫“琼斯”。她开始说到在伦敦很难买到千里光。我思忖:萨拉要是还在屋里的话,我可以给她打个电话。我听到那位姑娘在问我,如果我有花园的话,能不能有时候想到一下她的金丝雀。她说:“我这么问你,你不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