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血尸现(第4/9页)

凄厉尖啸忽然停止,人人都透一口大气。

“我早说过,朱伯驹十分厉害。”席荒道:“他居然连我都早有防范,平情而论,实是怪秦森不得。幸而我也有连环妙着,他儿子、媳妇、孙子五口都在我手中,看他还能有什么戏唱。”

远在五丈外的屋角,有个小小银铃,忽然振动发出悦耳声音。

韩玉池匆匆出去,不久回来,屈膝回席。

他躬身行礼,道:“启并禀墓主,那拥有天铸剑的小关,已经在舒城出现,同行的还有那个骑白驴子,穿白衣服,老是面纱遮脸的雪羽仙子李百灵。他们好象要前赴霍山,万一霍山杨家泄漏了什么风声的话,他们很快就会找到大别山来了。”

那鼻高眼陷枯干如竹的董秀姑,冷冷道:“哼,小关难道敢向本门挑舋?他小于有几条性命?”

“但如果他们前赴霍山,由于霍山杨家已经被本门控制,反而不得不防。”辛海客道:“小关目前虽然声名未着,但以他击败杨炎这等功力而论。只怕当今天下年轻一辈之中,他可算是第一高手了。”

“朱伯驹是第一目标。”席荒一开声,人人都俯首恭聆。“但小关、李百灵这一路人马,亦不能忽视。”

他沉吟一下,又道:“好,崔如烟、韩玉池,你们负责小关这一路,用任何手段都行。我只要求胜利,你们可明白我意思?”

崔韩二人齐齐弯腰俯身,恭声应道:“属下明白。”

胜利是结果,是目的。血尸席荒以惊世骇俗的武功,为人行事却是但求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这种恶魔,其难惹难斗的程度,可想而知。

在小关眼中,李百灵此女古怪之多,实有层出不穷之势。

而且,往往一些平凡而又正常之事,到了她手中,居然会发生质或量的变化。因此,单纯的会变成复杂,复杂的会更复杂。

反过来说也是一样,复杂头痛之事,到了李百灵脑子或嘴巴里,忽然就变得有如初生婴儿那么单纯甚至可爱。

小关自是不至于无聊得乱发感慨。

他这刻手中拿着一封信,是李百灵给他的。

这封信可弄得他昏头转向!

因为第一点,既然两个人同行同食同宿,有什么话当面一说不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弄到用书信传递消息这么复杂?

第二点,这封信封面上没有字。

不要紧,横竖是她亲手递交的,当然不会弄错对象。可是拆开之后,这信笺上也只字俱无,这就不可等闲视之了。

换言之,一封信这么单纯的事,突然变成十分复杂古怪。

她为什么给人家一封空白的信?

她平日面皮很厚得可以,连身为男人的小关,有时也觉得不大好意思说的话,她都敢说。

然而,如今这封信,她何须借助笔墨?

既然要用笔墨,何以笺上全无字迹?

若是平时,小关把信笺一把揉成一团,丢到水沟里算了,但现在不同,她给他这封信之后,韶然走了。

临走前嘱他到时要打接应。

她走的时候是亥时,已是天乌地黑时分。而现在是子丑之交,夜色更黑更浓。

这时候她还未回来,而他却像傻瓜一样,拿着那张空白信笺,足足看了两个时辰四个钟头,可怜的是还看不出丝毫道理来。

小关心里一急,不由得脏话大减价推出,嘟嘟喃喃骂不住口,但老实说,他心里可真焦虑忧急之极。

他本来以为知道李百灵去什么地方??

直到他拆阅那信,横看竖看都找不到一个字,便突然发现实际上并不知道李百灵到何处去了。

那是因为李百灵走前只告诉他说,她要到一个很神秘的地方,赴一个很神秘的约会。

由于现在他们都换了装束,李百灵扮成富家公子,小关则青衣小帽,扮成随从家仆。

所以,李百灵当时向他眨眨眼睛,小关也就装出很老江湖,很明白事理地点头作会意状。

如果李百灵只去一阵就回来,以小关此人脾性,的确不至于胡思乱想,不管是男女关系也好,凶杀危险也好,他都不会多想的。

但是,李百灵又曾留下一句话,她说:“如果我太晚没有回来,你拆信看看,给我打个接应。”

什么时间才算太晚?

亥时即是现在的晚上九时至十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