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第17/21页)

浣纱的确难以理解这种感情的,但霍小玉却是深深地了解到,这是人间的一种至情,也是最崇高最珍贵的一种奉献的感情,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有这样的一个人在照顾十郎,我撒手离去也放心了否则我真有点悬心,十郎他的年纪太轻,发迹太早,锋芒太露,在他未来的岁月中,不知将会开罪多少人,树下多少的仇敌,假如没有一个有本事的人去照料他,实在是太危险了……”

“小姐,你自己病成这个样子,还要为别人去操心。”

霍小玉的脸色一沉:“浣纱,十郎不是别人,是你我的一切,将来我死了,他就是你的一切,一个像十郎这样的男人,是值得我们为他如此的,像贾大姊那样的人都能为他贡献出自己,更何况是你我,以后不许这么说了。”

浣纱没有再分辩,她的心中也建立不起这样一份情操,因为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无法像贾仙儿那样去激赏李益的优点,更因为她的一份感情都贯注在霍小玉的身上,再也无法匀出第二份来给李益了。

虽然她的心中称李益为爷,但也是为李益是霍小玉的男人而已。

虽然李益也曾跟她有过肌肤之亲,虽然她曾经侍候过李益,但是在她而言,那都是为了霍小玉而做的,在她与李益之间,始终无法建起直接的连系的感情。

不过李益倒是欣赏她这种性情的,他此刻在重重护卫下,兼程疾进,赶回长安的途中。

而李益心中所想的几个女人中,却是浣纱的比重占得最多,这种心理连他自己都感到难以理会。

这个少年得意的年轻人,现在踌躇满志了。功名事业,无不得心应手,在感情上,他更是个无往而不利的成功者,他相与的女人,没一个不是人间绝色,而他却毫不费心地手到擒来,这还不说,他更值得骄傲的是他征服的女人,每一个对他都是忠心耿耿,矢志不移的。

像霍小玉。像卢闰英,那一个不是艳冠长安,即使是他最初相与,年纪比他大上一截的鲍十一娘也都是红袖翘楚,平康里巷的花中魁首。

可就是这个小女人,似乎对李益这样一个不平凡的男人无动于衷,假如她是别人的妻子。心已有所属,倒也罢了,而浣纱偏偏是李益收在身边的侍儿,在她的生命里,李益是第一个男人,也可能是唯一的男人了。

在这种条件下,李益居然无法征服这个小女人的感情;对李益的骄傲而言,那是一项挑战。

一路上,李益突在想着,这次回到长安,可能就此安定下来,不会再外调了,他该想个什么方法把这个小女人对霍小玉的感情虔诚与执着,转移到自己身上来。

一面想,一面感到困惑,因为李益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可以特别打动浣纱的地方。

那不是他的长处太少,李益曾经很客观地分析过自己而再与别的男人再作一番比较。

才华盖世,无人能及,这是李益可以自信的,他的诗文并不比人逊色,而他的事功,极少有人能做得到,品貌英俊,人物潇洒,这也是可以自信的,他是个美男子,这也是大家一致承认的。

有的男人斯文而近乎怯弱,也有些男人魁伟而粗鄙,而李益却是俊美的伟丈夫。

他的性情温和,言语趣味,很了解女人,既能给人以最大的快乐,也能令她们刻骨相思。

他的事业得意,富贵在握,而且更还有了权势。

凡此种种,一切能令女人动心的条件,他几乎都具备了,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打动不了浣纱那颗麻木的心呢?

这个问题一直盘萦在李益的心里,使他赶路更急,一心想回到长安去看看阔别一年多的这个小女人,是否还对他那么的满不在乎。

李益的消息很灵,而他判断极准,刘学镛还没有呈上辞表,只是拿了那封警告函,入宫诉状,碰了皇帝一鼻子灰,限令他自动请致的消息传出来,李益已经打点动身了,所以当刘学镛的辞章当廷奏准时,李益已经在路上两天了,再等霍小玉她们知道他已启程回长安时,李益实际上已经是离都门百里远近的地方了。

如果加紧赶一阵,换过驿马,他可以在两个时辰内到达长安,可是他没有那样子赶,反而在驿馆里住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