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第9/31页)
座上的客人都是长沙城中的知名之士,多少也有了些年纪,进入中年了,对于届豆蔻年华的谭意哥,他们都有了一份莫名的爱怜。
这份爱怜不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虽然年龄差了一截,但是有的人家有细君,或者是娇藏金屋,年龄还比谭意哥更小的。
这也不是谭意哥不够美,不够艳,她的个儿高,发育好,隆胸、细腰,腿修长而匀致,肤白如凝脂,目流波而娇娆,身上的每一寸都是韵味十足,可以入诗入画的女人风情,而且是个充满了魅力的女人。
但是她在这些男人之间,却没有挑起一点色心来,每个人都把她当作了一个成长了的可爱的大女儿,或是依偎身边,可人娇柔的小妹妹。
她激发了每一个男人的爱怜之情,那是男人在风月场中,最难发生的感情,谭意哥居然做到了。
因此,她到那一张桌上时,固然是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她离开那一桌的时候,也没人感到不悦,甚至于她在受到一个人的赞美舆欣赏时,其他的人,不但没有嫉妒之心,反而感到欣慰与骄傲。
就好像她真是他们的女儿或幼妹似的。
谭意哥三个字,几乎是在一夕之间就成了名,风靡了长沙城,也征服了长沙城。
席终客去,她跟丁婉卿在门口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母女俩回到一边的小屋里坐下时。
丁婉卿的脸上洋溢着无比的骄傲与满足道:“意哥,今天你的表现太出色了,今后的长沙城,就是你一个人的天下了,那帮婆子们回去,必然是又妒又羡,今天这一晚都不得好睡呢。”
“娘说的是李么姐跟郑湘姐她们?”
“不错!但也不止是她们两个,这巷子里每一个婆子都是如此,今后她们非得好好地巴结我一番不可,不然的话,非得叫她们穷蹩在家里,闲死了不可!”
谭意哥却轻轻一叹道:“同是天涯沦落人,娘又何苦跟她们斗这个意气!”
丁婉卿道:“不是我喜欢斗气,是她们自己太混账了,我先前也是抱着跟你一样的心。”
“认为大家沦落为娼门,已经是够可怜的了,抛头露面,承欢色笑,误尽青春,大家应该互相帮助才是。那知道她们却不是这么想法,尽在背后落井下石,打冷拳,扯后脚,甚至于有的时候一故意当面揭我的短……”
谭意哥笑笑道:“娘!那一定是您的才艺超凡,处处都把她们比了下去,难怪她们要嫉妒了。”
丁婉卿一叹道:“什么才艺出众,那些都是假的,不过是多背得几首诗,多懂得几支曲子而已,别的上面我倒还好,就苦在小时候没有读过书,不识得字……”
“娘不识字?”
谭意哥显得很惊讶,因为丁婉卿妙语如珠,出口成章,像是有满腹珠玑似的,这样一个人,居然会不识字,这实在是叫人难以相信的。
丁婉卿黯然地叹了口气道:“是的,我是真的不识字,虽然我以前也是出身在官宦之家,可是我的父亲是个很固执的迂夫子,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只要我勤习女红,却不准我读书认字,后来我父亲犯了事,全家远流边关,我则被发入官娼……”
她的神色转为黯然道:“我生性要强,不肯后人,在乐府里习技的那段时间,真是受尽了苦楚,别的跟我一起的犯官的家属,多少都有个文字的基础,学起来容易得多,相形之下,我处处不如人,只有咬看牙苦学苦练,教习的先生又凶,动不动就是鞭子拍下来,在十三到十六的那三年中,我过的日子简直难以想像,每天身上都是体无完肤,夜半睡觉的时候,连动都不敢动,一动就会牵动鞭痕,拉下一片血肉来……”
谭意哥身子一颤,泣然道:“娘太苦了。”
丁婉卿苦笑道:“也没什么,再苦的日子,咬着牙也就熬过了,只是留下了一身的伤痕,到现在还留在身上,使我放弃了很多可以适人的机会。”
谭意哥似乎不明白她的话中的意思,丁婉卿轻叹一声道:“我不是不想嫁人,有一回,我遇上了一个年轻的士子,叫……该死,我居然连他的名字都忘了,我们谈得很投机,他似乎也有意娶我,于是就留了下来,我们只处了半个月,有一天,他瞧见了我满身的疤痕第二天,就悄悄地走了,从此没有再见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