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犬传》第九辑 下帙下乙编中套序(第3/3页)
斋这一二雅号。余之别号甚多,其中马琴、曲亭之二称,是余始作戏墨所用之贱号。看客试推余之用意,于名号尚如此用心,于地名焉能忽诸?余所编之《玄同放言》与其他认真之随笔,都必见姓名,便写作江门。恳请世间之亿万君子,谅余因故而有用意之不同。余幼时误为此一技所缠,终成为只图名利之小人,实后悔莫及。吾今垂老矣,不复能著此大部头之小说,设如于此事不行自答,后必有人因不明吾之用意,而加以议论者。故于自评之末,附记此篇以解后人之讥。盖多辩害德,为文中子之所不为,是以余亦不复多言。
在前版〔自第九辑卷二十九第一百四十六回至第一百五十三回〕 五册中,虽亦有校对之误,然直至此五册完稿,前版尚未刻成,仅完成一二册,故只仓猝披阅,不能再行修订,只得俟后版于卷三十六第一百六十二回之卷首录之。
(1) 《柳莺啭》经查无此书,似乎是《春柳莺》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