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诱惑(第3/4页)

我尴尬,嗯哼着道:“小说而已,你别对号入座!”

“是吗?”他笑了笑,把签好字的文件给我,指着书,微笑,“你是不是可以帮我签个名?有作者签名的书,才有收藏价值。我也可以时时拿这本书来提醒我自己,不要太刚愎自用。”

我脸上发热,他没有因为我在书中扭曲了他的形象生气,但我却不能不为自己一时武断的看法尴尬。

我在他好笑的,玩味的,探究的,却又含笑的眸光注视里,拿了文件夹落荒而逃。走到门边,听到他轻松地笑道:“凌风,很荣幸成为你小说中的主角!还有下次吗?”

我停住脚步,回头看他,说道:“只要你愿意……”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成为我任何小说中的主角。可惜,我要的,不是他在我的小说中做主角,我多希望,他在我的人生中,也是主角。他会吗?

十六日是程善雄的生日,那天是星期天,我不知道他准备怎么庆祝自己的生日,但是,我仍然给他打了电话,悦宁说过,争取爱情就要主动。

我约他在我们偶遇过几次的那个PUB一起喝一杯。我以为程善雄不会答应,出乎意料,他竟然没有拒绝。难道这个日子,并没有人为他庆生?

带着兴奋的心情,我开始憧憬今天晚上和他共处的时间。我该以什么方式来庆祝他生日?说什么话合适?

为此,我还特意稍做打扮,当坐在梳妆台前化妆时,方悦宁又开始调侃我了,“女为悦己者容,绫枫,今天人约黄昏后?”

“嗯!”我脸色微红,虽然不是她说的这样,虽然是我主动约的他,毕竟这也算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约会。虽然相处已久,虽然我看出他对我也有些好感,但好感离爱有多远,我不知道。

“真的呀?那恭喜你!”悦宁兴奋,凑近我笑得贼眉贼眼,“要不要我传授你两招?”

“去,说什么呀?”我推开她,笑嗔道,“别把自己整得像个情圣似的!”

“不是情圣,总是过来人嘛。”方悦宁笑道,“你可真没良心,换了一般人,我还不告诉。告诉你吧,你却不领情!”

“我喜欢顺其自然。”我笑道。

PUB迷离的灯光中,我如同置身在梦境,心中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是这间PUB,我在这里遇上程善雄,他为我解危,叫我不要离职。

也是这间PUB,我从罗成的口中知道他的过去,知道他那天为什么会情绪失控,从而对他重新认识。

现在,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又是在这间PUB,他到了吗?他是以什么心态来赴我的约呢?是不是真像我的感觉,他对我也有那么一两分爱意?

拿出手机看时间,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我来得太早。

忽然失笑,在哪本书上看过,说男女之间,爱多的那方,付出的就多,除了心,还有时间。如果不是我这么在意这次约会,怎么会这么早就过来。充满忐忑地等待,患得患失思前想后?

他身居高位,自然很忙,朋友岂会少?我不过是他下属一个小职员,这样想的时候,突然又自卑起来,我不安地拨打他的手机,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希望透过嘈杂的声音听到他浑厚而充满磁性的嗓音。

但没有,对面甜美却没有感情的声音提示我,他手机关机了。

也许他还在路上,又或者,他根本不记得。

我颓然放下手机,那份不安越发强烈起来。他一定不会来了,是的,当时他的答应,不过是随意的敷衍,而我却当了真。原来我和他的距离,真的还这么远?

我的心仿佛突然之间被抽空了,没有了力气,那份喜悦和期待顿时荡然无存。

他可以拒绝,可以爽约,何必连手机也关掉呢?

怕我骚扰?怕我死缠?

原来我的爱,于他,只是一份负担。

我的憧憬,是多么荒唐的一场梦。

我要了个包间,关上门,便不会被人注意,我可以尽情地做我想做的事,哭或者流泪。

我叫了血腥玛丽,这酒颜色鲜红,像我流血的心。而且,那酒后劲的刺激,能让我不用去想一些事。

女为悦己者容,可是,那悦己者在哪里?我像一只可怜的丑小鸭,在自己的天空里憧憬春暖花开,然而,蜕变毕竟只是童话,爱情也仅仅只是一个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