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新子之书(第21/31页)

“我真不敢想象家里现在是什么样。”特皮克道,“我得做点什么。”

“你什么也做不了,干吗白费力气?就算你不想当刺客,也还有许多别的事可干。而且你不是说现在那地方已经没法进去了吗?我恨金字塔。”

“那里肯定还有你关心的人吧?”

普特蕾西耸耸肩,“如果他们已经死了,那我就做不了什么。”她说,“如果他们活者,我仍然做不了什么。所以我什么也不做。”

特皮克瞪大眼睛,满心惊恐,又充满崇敬之情。事实上她总结得很漂亮,只不过他就是没法让自己这么想。他的身体离开了七年,但他的血待在王国的时间却比那长了一千倍。他当然想把它留在身后,但关键就在这儿。它一直都在。哪怕他一辈子避开那片土地,它也仍然像是固定他的锚一样。

“我感觉糟透了。”他说,“除了抱歉,我没别的可说。哪怕只回去五分钟,就只是回去说一声、说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哪怕能这样也好。这一切多半都是我的错。”

“可根本就没法回去!你只会像你说的那些被罢黜的国王一样,垂头丧气地徘徊。你知道,穿着磨烂的外套,每天用上流社会的方式乞讨。你自己说的,没有什么比失去了王国的国王更没用了。你再好好想想。”

他们穿过落日余晖下的街道,信步朝港口走去。城里所有的街道都通向港口。

有人刚刚点亮了灯塔。这座灯塔是“世界何止七大奇观”之一,它出自普达哥拉的设计,充分运用了黄金律和美学五原则。不幸的是它被建在了错误的地点,因为若建在正确的地点就难免要破坏港口的景观。好在水手都认为这灯塔非常美丽,尤其在船触礁之后等船来拖时还可以欣赏欣赏,借以打发时间。

灯塔下方的港口里挤挤挨挨全是船。特皮克和普特蕾西穿行在柳条箱和大包裹中间,一直走到婉蜓的防波堤前。这一侧是平静的港口,另一边则是汹涌起伏的海浪。灯塔在他们头顶闪烁,绽放着光芒。

特皮克知道以弗比人是出色的贸易商,而这些船会驶向自己从未去过的地方。他可以回安科领取自己的学位证明,然后世界真的会变成他手里的软体动物,而他有各种刀具可以把它撬开。

普特蕾西握住他的手。

另外他再也不用担心要跟哪个亲戚结婚了。在蒂杰里贝比度过的几个月似乎变成了一场梦,循环往复的梦,你永远别想摆脱它,相形之下,连失眠也显得分外诱人。而这里却是希望之所在,未来像一张地毯似的在他眼前铺开。

在这种时候他需要一个启示,某种指导手册。问题是在生活中你没有练手的机会,一上来就是真刀真枪。你只能——

“老天爷,这不是特皮克吗?”

那声音来自与他脚踝齐平的位置。防波堤的石头上露出一个脑袋,身子紧随其后。那身子打扮得极其考究,宝石、毛皮、丝绸、蕾丝,该有的一样不缺。只不过它们无一例外,全都是黑色的。

是奇德。

“它现在在干吗?”普塔克拉斯普问。

他儿子小心翼翼地从断裂的石柱上探出头去,目光追随着鹫头神哈忒。

“它在四下侦察。”他说,“我觉得它挺喜欢那尊雕像。说真的,爸爸,你怎么会买下那么个东西?”

“夹杂在一大批货里进来的。”普塔克拉斯普道,“再说我当时以为这个系列会大受欢迎呢。”

“受谁欢迎?”

“那什么,他不就挺喜欢吗?”

普塔克拉斯普·二乙又冒险偷瞄一眼,那个骨瘦如柴的庞然大物仍然在废墟里蹦蹦跳跳。

“干脆跟他说,如果他离开,我们可以把那东西给他。”他建议道,“跟他说我们可以给他打钱。”

普塔克拉斯普紧蹙眉头,“那叫打折。”他说。

他抬头看天。大金字塔仍然像发电站似的在他们身后嗡嗡个不停,从他们藏身的工地废墟能把抵达的神灵看个一清二楚。起先普塔克拉斯普还算平静。他想,神灵正是上好的主顾,他们不是老在要求多造神庙、雕像什么的吗?他可以掐掉中间人,直接跟他们做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