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战利品(第4/7页)
那天走了十四里,众人颇为满足。
暮色降临时,车夫将车拉到树下。他帮马匹卸鞍,朱斯丁爵士驱马过来,松开阿莎脚上的镣铐。然后他和母熊一起押她穿过营地,去国王的大帐。她虽为俘虏,毕竟是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队长、军官们晚宴时,还是乐意打赏她残羹冷炙的。
国王的大帐差不多有深林堡的长厅大小,但完全谈不上舒适。浆硬的黄帆布褪色严重,溅满泥水,还长着点点霉斑。大帐中央的柱子上飘扬着金色王旗,雄鹿头裹在烈焰红心之中。随史坦尼斯北上的南方领主们围住大帐的三个方向驻扎,只在大帐前方,夜火熊熊燃烧,翻卷的火舌直冲黑暗的天际。
阿莎在看守的陪同下蹒跚着走来时,正有十几个人在为夜火劈柴。后党人士。他们信仰的红神拉赫洛是个贪婪霸道的神。她自己的神——铁群岛的淹神——在他们眼里是恶魔,而她若不改信光之王,必永堕黑暗,无法翻身。他们很乐意像烧木头树枝一样烧我。狼林之战后,有人当着她的面如此建议。史坦尼斯拒绝了。
国王站在大帐外,凝视夜火。他看到了什么?胜利?末日?那位贪婪的红神的面孔?他双眼深陷,剪得很短的胡须犹如一圈阴影,覆在凹陷的双颊和瘦削的下颌上。然而他目光中有钢铁般的决绝,让阿莎知道这个男人永远、永远不会回头。
她单膝跪在他面前。“陛下啊。”陛下啊,我在您面前是否足够谦卑?我是否做到了灰心丧气、卑躬屈膝、服服帖帖?“我恳请您,解开我双手的锁链,让我骑马吧。我决不会逃跑。”
史坦尼斯像看一只想扑到他腿上的狗一样看着她。“这是你应得的。”
“的确是。但现在我愿奉献我的手下、我的船只和我的智慧。”
“你的船要么被我俘获,要么被我烧掉。你的手下……还剩几个?十个?十二个?”
九个。还能作战的则只剩六个。“裂颚达格摩盘踞托伦方城,他是一员悍将,对葛雷乔伊家绝对忠诚。我能将那座城堡及其中的部队献给您。”她想加上“也许”,但在国王面前含糊其辞只能起反效果。
“托伦方城还不如我脚下的泥巴。我要临冬城。”
“那就请击碎镣铐,让我帮您夺取它,陛下。您的王兄以化敌为友闻名,我又如何不能为您效犬马之劳。”
“你是犬还是马?效什么劳?”史坦尼斯转头望向夜火,不知在舞蹈的橙焰中看什么。
朱斯丁·马赛爵士抓住阿莎的胳膊,把她拉进国王大帐。“您太失策了,夫人,”他说,“决不要在他面前提劳勃。”
我早该明白。阿莎知道身为弟弟的这种情结。她想起小时候害羞的席恩,如何活在对罗德利克和马伦的惧怕之中。他们永远不能摆脱这种情结,她明白了,即便活到第一百岁,也仍然是弟弟。她晃着铁手镯,想象要是从后面接近史坦尼斯,勒死他,该有多愉快。
他们那晚喝了由斥候班吉寇·树枝打回来的一只骨瘦如柴的雄鹿炖的汤,但只有国王大帐内的人有权分享。没资格进帐的人分到一小块面包和一根不及手指长的黑香肠,就着所剩无几的盖伯特·葛洛佛的麦酒冲下肚。
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我们要是乌鸦就好了。”行军第四天,天空开始飘雪,朱斯丁·马赛说。只是零星小雪,尽管潮湿阴冷,还能轻松应付。
可次日继续下雪,第三天也下,第四天也下。狼仔们呼出的气把厚胡子冻结成冰,平素修面整洁的南方孩子也开始留长胡须,好给脸部保暖。没过多久,队伍前方的土地成了白茫茫一片,遮掩了石块、扭曲树根和落木,每一步都危机重重。寒风吹来,裹挟着翻卷雪花。国王的军队成了一堆雪人,在齐膝深的积雪中艰难跋涉。
下雪的第三天,国王的军队开始走散。南方骑士和贵族难以适应冰雪,北方的山地氏族民却行进得快。他们的矮种马踏实稳健,而且吃得比驯马少,比战马更少得多。矮种马上的骑手习惯了冒雪行进。很多狼仔穿着古怪的鞋子,这种用弯曲的木头和皮带绑成的长条状怪东西被他们称作熊掌,他们把熊掌套在靴底。她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在雪面上行走,却不会踩碎雪壳,把大腿陷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