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佬(第5/8页)
泪水不争气地滚下脸颊。“为什么?”他哭问,嗓子已经哑了,“我从没请求他带我走。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忠心耿耿,忠心不渝,我……求求您,不要……”
老爷扇了他一耳光。“带他走,”拉姆斯告诉父亲,“他连人都不是,这味道让我恶心。”
他们走到外面,月亮已爬上荒冢屯的木制城墙,风刮过镇外的起伏原野,发出寂寥的回响。海伍德·史陶的小家堡修在镇子东门边,距荒冢厅不到一里路。波顿公爵给他一匹马:“你能骑吗?”
“我……老爷,我……我想我能。”
“沃顿,扶他上马。”
尽管卸去了镣铐,臭佬行动起来仍像个老人。肌肤松松垮垮地搭在他的骨头上,酸埃林和骨头本说他时常打摆子。至于气味……连牵来给他骑的母马都受不了他的气味。
好在这是匹温驯的马,它也知道去荒冢屯的路。骑进东门后,波顿公爵骑到他身旁,卫士们则谨慎地保持距离。“你要我怎么称呼?”公爵大人问,他们踏在荒冢屯笔直宽阔的街道上。
臭佬,我是臭佬,臭遗万年,凄楚懊恼。“臭佬,”他说,“如果老爷愿意这么叫的话。”
“佬爷。”波顿的嘴唇打开了一条缝,路出四分之一寸的牙齿——也许这就是他的笑容。
臭佬弄糊涂了。“老爷?我是说——”
“——老爷,得换成‘佬爷’。你说的每个词都在暴露你的出身。既然你把自己看成是蠢笨的农民,那就得嘴里含着一团泥似的说话,吐词也不能太清晰。”
“遵命,老……佬爷。”
“好多了。但你还是太臭。”
“是,佬爷。求您原谅,佬爷。”
“我有什么好原谅的?你这么臭是我儿逼的,并非出于自愿。他的德行我再清楚不过。”他们骑过一座马厩,又骑过一间悬挂着麦穗图案招牌、安装有百叶窗的旅馆,里面传出音乐声。“头一个臭佬也很臭,但不是因为没洗澡。说实话,我没见过比他更干净的人。他一天洗三次,还像个女人一样在头发里插花。我第二任妻子在世时,有人发现他从她卧室里偷窃香水,为此我亲自打了他十来鞭,连血都是臭的。第二年他又来偷,这回把香水喝了下去,差点被毒死。不过这样做也没用,那臭味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老百姓说那是种诅咒,诸神让他发臭,好让大家知道他有腐烂的灵魂。我从前的老学士则坚称那是种病,尽管这孩子壮得像头小公牛。由于没人能忍受他,他只得睡猪圈……直到有天拉姆斯的娘来我城堡,要我安排个仆人管束自己的野种,说他越长越野、不服管教。我把臭佬给了她,本意是个玩笑,谁知拉姆斯跟臭佬竟从此形影不离。我没弄明白的是……究竟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公爵大人用那双淡得奇异、犹如一对白月亮的眼珠打量着新任臭佬,“他解开镣铐时,在你耳边说了什么?”
“他……他说……”他说什么也别告诉你。但这话卡在喉头,令他咳嗽、令他窒息。
“深呼吸,放宽心。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无非是叫你监视我,并保守他的秘密。”波顿轻笑一声,“他倒以为自己有什么秘密。酸埃林、路顿、剥皮人,所有这帮人,他以为是打哪冒出来的?他真觉得是他的人?”
“他的人。”臭佬应和道。这番对话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我那野种跟你讲过我是怎么播下他的吗?”
欣慰的是,这点他确实知道。“是的,老……佬爷。你骑马出巡时偶遇他母亲,被她的美貌打动。”
“打动?”波顿笑道,“他用的是这个词?看不出来,我那逆子还有当歌手的潜质……但如果你相信他唱的歌,那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蠢。事实上,他连骑马出巡的部分都没唱对。我当时是沿泪江猎狐,来到一座磨坊前,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溪边洗衣。老磨坊主替自己讨了房年轻媳妇续弦,她年纪还没他一半大,很高也很苗条,一看就极健康,长长的腿,小而坚挺的乳房,像两颗熟透的李子。照平民的标准,她算是相当标致,我第一眼看见就想要她,而这也是我的权利。学士们会告诉你,杰赫里斯王为取悦他那泼辣的老婆,已废除了领主的初夜权,但我们北方是旧神的地盘,遵循古老的习俗。比如安柏家就保留了初夜权,不管他们口头上承不承认。某些山地氏族更是如此,至于斯卡格斯岛上……嗯,连心树也只看见了斯卡格斯岛上发生的一半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