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第5/7页)
“你说了些什么?”
“我说出了真相……但在那个朝廷中真相永远不受欢迎。尽管前途未卜,我还是高昂着头离开了王座厅。除开白剑塔我没有家,我的表亲们可以在丰收厅给我留个位置,但我不愿把乔佛里的怨恨带给他们。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思考,陷入这样的窘境全因我当初错误地接受了劳勃的赦免。劳勃是个优秀的骑士,却也是个糟糕的国王,因为他根本无权坐上王位。于是我知道我必须去赎罪,去追随真正的王者,为他竭忠尽智,肝脑涂地。”
“你决定追随我哥哥韦赛里斯。”
“当时我是那么打算的。我来到马厩,遭遇前来逮捕我的金袍子。乔佛里曾为我提供了一座养老送终的塔楼,但我轻蔑地拒绝了礼物,他就想把我送进黑牢。都城守备队队长亲自带队拿人,我的空剑鞘助长了他的胆气。可惜他只带了三个人,而我身上还佩着匕首。一个家伙伸手阻拦,便被我划开了脸,然后我纵马冲过另两个金袍子。我冲向大门时,听见杰诺斯·史林特高喊抓住我。若非红堡外的大街挤满了人,我本能轻易甩掉他们,结果却在临河门被截住。那些从城堡追出来的金袍子大喊要守门的卫兵拦住我,卫兵们便举起长矛,挡住去路。”
“可你还没有剑?你怎么对付他们的?”
“一名真正的骑士抵得上十名守卫。没等守门的卫兵准备好,我便骑马撞翻一人,夺过他的长矛,用它刺穿了最近的追兵的喉咙。另一名卫兵在我冲过门后就停住了脚步。我快马加鞭,沿河狂奔,直到君临消失在视线内。当晚我用马换了一把硬币和几件破衣服,次日清晨混入涌向君临的平民队伍。我是从烂泥门逃出来的,这次便走诸神门。我满脸污垢,胡子拉碴,手无寸铁,只拿了根木杖,穿着破衣烂衫和沾满泥巴的靴子,看起来就是个躲避战火的糟老头。金袍子收下我一枚银鹿,挥挥手让我进门,毕竟,君临城中挤满了难民,我在其中毫不起眼。我还有些银子,但那是横渡狭海的船费,所以我睡在圣堂和小巷里,吃在食堂,任由胡须疯长,以隐瞒年龄。史塔克大人被砍头那天,我见证了全程,随后便去大圣堂祈祷,感谢七神保佑,让乔佛里早早拿掉了我的白袍。”
“史塔克是个罪有应得的叛徒。”
“陛下,”赛尔弥道,“艾德·史塔克的确参与了推翻您父王的战争,但他对您从无恶意。当太监瓦里斯告诉我们您怀孕的消息时,劳勃要杀您,而史塔克大人出言反对,他说如果要他当杀人共犯,他宁愿甩手不干。”
“你忘了雷妮丝公主和伊耿王子吗?”
“我不敢忘。但那是兰尼斯特干的,陛下。”
“兰尼斯特跟史塔克有何区别?韦赛里斯统称他们为篡夺者的走狗。试问,一个孩子被一群狗袭击,哪条狗撕开他的喉咙有关系吗?所有的狗都有罪,罪在……”话卡在喉咙里,哈茨雅,她忽然想到。她听见自己说,“我得去深坑看看,”她的声音像孩子一样微弱。“你能带我下去吗,爵士先生?”
老人脸上的不情愿一闪而过,但他是不会质疑女王陛下的,“遵命。”
仆人阶梯是下行捷径——不够雄伟,陡峭狭窄,隐藏在墙壁中。巴利斯坦爵士提了灯笼,唯恐丹妮跌倒。二十种不同颜色的砖块紧贴在他们身侧,灯笼光外则一片灰黑。他们三次经过仿如石雕般一动不动的无垢者,唯一的声响是脚踩在石阶上的声音。
弥林大金字塔的底层十分肃静,满是灰尘暗影。外墙足有三十尺厚,脚步声回荡在墙内彩砖围成的拱壁、马厩、大厅和仓库里。他们穿过三道巨型拱门,走下一个火把照亮的斜坡,来到金字塔的地下室,途中经过蓄水池、地牢和一间曾用于鞭笞、剥皮和以烧红的烙铁烙印奴隶的审讯室。最后,他们停在一扇门链布满铁锈的双开大门前,两名无垢者分立两旁。
她命其中一人拿出铁钥匙。伴着锁链吱嘎声,大门缓缓打开。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踏入热浪翻滚的黑暗深处,停在深坑边缘。四十尺下,她的龙昂起头,四只眼睛在暗处燃烧——一对犹如熔金,另一对是青铜色。
巴利斯坦爵士抓住她胳膊。“不能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