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第6/10页)

紧接着传令官们召唤下一位歌手,泰洛西人科里罗·昆延提斯,他有朱红的胡子,口音正如西蒙所说那般可笑。科里罗首先表演《血龙狂舞》——这首歌通常由男女对唱。提利昂边听,边吃了两份蜂蜜鹌鹑,灌下若干葡萄酒。科里罗接下来唱的那首民谣,关于两位恋人在末日浩劫降临的瓦雷利亚生离死别的故事本来十分生动,可惜用的是高等瓦雷利亚语,在场贵族多半听不懂,好在《酒馆女郎贝莎》以淫词荡曲赢回了人心。未拔羽毛的孔雀端了上来,它是整个儿烘烤的,肚里填满枣子。科里罗召来一名鼓手,在泰温公爵面前深深鞠躬后,唱起《卡斯特梅的雨季》。

天哪,假如非得听七个版本的“雨季”,我还真想去跳蚤窝,向那锅褐汤道歉了。提利昂转向夫人:“你喜欢哪个?”

珊莎眨眨眼,“大人?”

“歌手,你喜欢哪个歌手?”

“我……我很抱歉,根本没听呢。”

她也没吃东西。“珊莎,你不舒服吗?”他不假思索地问,话一出口才觉得愚蠢。她的亲人全被杀死,而本人被迫嫁给我来参加这样一出闹剧,我还问她舒不舒服。

“我没事,大人。”她扭过头去,假装观赏月童以枣子投掷唐托斯爵士。

四位火术士大师召唤出四只烈火猛兽,彼此以火爪互相攻击,仆人则端上一碗碗清淡食物,包括牛肉汤和沸酒加蜂蜜、白杏仁炖的大块鸡肉。接着若干风笛手、宠物狗和吞剑艺人入厅分散表演。搭配的菜肴则是黄油豌豆,捣碎的坚果和以藏红花加桃子煮的天鹅肉。(“不要天鹅肉”,提利昂嘀咕,想起在决战之前与姐姐共进的晚餐。)某位杂耍艺人同时轮转三把长剑和三把斧头,血肠串在烤叉上滋滋响着放到桌上。提利昂认为上餐的顺序很讲究得体,虽然他并不爱吃这道菜。

传令官们又吹响喇叭。“为镀金竖琴的竞赛,”其中一人高声宣布,“库伊家族的葛勒昂上场了。”

葛勒昂是个胸围宽阔的大胖子,黑胡须,秃了顶,洪亮的声音教厅内每个角落都能听见。他带来六名乐师,“尊敬的大人们,美丽的女士们,今晚,我只给你们带来一首歌,”他朗声道,“《黑水河之歌》,唱的是王国得救的故事。”鼓手们打出缓慢而阴郁的节律。

“暗之君主在高塔上沉思,”葛勒昂开始唱,“他的城堡如永夜般漆黑。”

“漆黑的头发,漆黑的灵魂,”乐师们齐声咏颂,一支长笛加入演奏。

“他以嫉妒和杀戮为餐,酒杯中盛满恨意,”葛勒昂唱道,“‘我的哥哥统治过七大王国’,他告诉泼辣的妻子,‘我要用利剑结果他的子嗣,将一切占为己有’。”

“一位勇敢的王子,头发是黄金的色彩,”乐师们再度咏颂,木竖琴与提琴也加入进来。

“若我再当上首相,头一件事就是吊死所有歌手。”提利昂不由自主地大声喝道。

身边的莱昂妮夫人轻声浅笑,而加兰爵士靠过来:“请宽心,大人,公道自在人心,歌颂与否,事迹都不会被抹杀。”

“暗之君主招集军团,他们如群鸦听候他的呼唤,渴望鲜血,登上战船……”

“……来砍可怜的提利昂的鼻子。”他替对方唱完。

莱昂妮夫人咯咯笑道:“或许该由您表演才对,大人,您填的词半点不逊于这葛勒昂呢。”

“不是这么回事,夫人,”加兰爵士解释,“我们的兰尼斯特大人生来是该干出番大事业,而不是填什么小词的人。若非他的铁索和野火,敌人早过了河;而若非他派出原住民,杀掉史坦尼斯大人绝大部分的斥候,我军也不可能收到奇袭的效果。”

听罢此言,提利昂竟油然生出荒谬的感激,也稍稍不那么关心葛勒昂无休无止地颂扬小国王的勇敢和他母亲黄金太后的坚定了。

“她根本不是那样子的。”珊莎突然脱口而出。

“永远不要相信歌谣里说的任何故事,夫人。”提利昂叫仆人再把酒杯斟满。

夜色已笼罩在高窗外,葛勒昂唱得愈发起劲。他说他的歌共有七十七段,在提利昂耳中听来简直有一千段之多。这混蛋打算给每位宾客各唱一段吗?最后几十段词他是喝酒喝过去的,一边克制住想用蘑菇塞耳朵的冲动。当歌手鞠躬离开时,许多宾客已喝得大醉,开始寻起乐子来。盛夏群岛的舞者身穿明亮的羽衣袍子和烟须状丝绸雀跃着来到大厅,派席尔国师却已伏案呼呼大睡。上熟透的蓝乳酪填麋鹿这道菜时,罗宛伯爵麾下某骑士刺了一位多恩人,金袍子赶紧上前将两人拖走,前者扔进黑牢,后者带去找巴拉拔学士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