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期历史(第4/9页)

“唔,”他打破沉默说,“至少得在阿骏回来之前先照看着他。杰森,你安排一下,让这小孩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想想该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皇室私生子在乡下地方到处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只手重重地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温暖又舒适,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完全暖和起来。但我无法抗拒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冷黑暗的走廊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想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地就把我放在他肩膀上坐着,仿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的话语里没有怨气,继续扛着我穿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亮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里。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正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之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男人的汗味,潮湿的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中的味道。墙边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着骨头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移开,油脂正一滴滴地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地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呐,博瑞屈,这小狗崽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跟他拳头一样大的一块,再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奶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奶酪都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着骨头的肉上割下一块,分量足够一个成年男人吃。我一点没有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奶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的、有棱有角的,肤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还有马匹、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

“为什么?”

“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你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

“所以?”

“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管到骏骑回来,并让他决定拿这小孩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自己一手拿的面包,又看看另一只手拿的奶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左右为难,耸了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近旁的桌上。我尽可能地把面包都塞进嘴里,还转了转身子,好盯着肉看。“骏骑的私生子?”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奶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奶酪放在一片厚厚的面包上,张开嘴咬了一大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该高兴他总算有个小孩了,现在他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

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斥整个厨房,这些正吃到一半的男人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杯子或者是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地放在离桌边不太近的地方,用平静而安稳的声音,字句清晰地说:“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艾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缺乏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

“是这样的,没错。”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用袖子匆匆地抹了抹嘴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子的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