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南风之神总是迷迷糊糊(第4/5页)

几个月来,伊阿宋一直在为确定自己的归属而绞尽脑汁。他一直与朱庇特营地的传统、权力斗争、明争暗斗格格不入,不过蕾娜是个好人,她需要他的帮助。如果他拂袖而去……屋大维这样的人就会接过手去,毁掉伊阿宋所热爱的新罗马的一切。他能自私地甩手离开吗?这个念头给他加上了沉重的负疚感。

然而在他内心里,他更希望留在混血营地。在那里与小笛和雷奥共处的几个月时光令他感到满足,比在朱庇特营地多年的生活更适合他。此外,在混血营地,至少某天或许还有机会见到自己的父亲。神祇很难到访朱庇特营地跟大家打招呼。

伊阿宋颤抖着吸了一口气。“是的,我知道我想要的方向。”

“很好!那然后呢?”

“呃,我们还需要修船的办法。有没有……?”

奥斯特抬起食指。“仍然期望从风神这里得到指引?朱庇特的儿子应该更明白。”

伊阿宋迟疑了一下:“我们要走了,奥斯特神,就在今天。”

风神笑着摊开双手。“你至少说明了你的意图!你得到我的允许,可以走了,虽然你并不需要我的允许。没有了你们的工程师,没有修好引擎,你们又如何扬帆起航呢?”

伊阿宋感到南风在身边掠过,挑衅地发出嘶鸣声,如同一群任性的野马,考验着他的意志。

整个星期的等待,他希望奥斯特能够出手相助。几个月来他一直在担心自己对朱庇特营地的责任,希望自己的道路能够渐渐清晰起来。此刻他意识到,他只需要选择自己想要的,他必须控制风,而不是反过来被风控制。

“你要帮助我们,”伊阿宋说,“你的樊迪能变成马的形状。你要给我们一个马队,拖起阿尔戈二号。它们将带我们找到雷奥,无论他在哪里。”

“好极了!”奥斯特满脸笑意,胡须上电光闪烁,“现在……你能实现这些豪言壮语吗?你能控制自己要求的东西吗,或者你会被撕得粉身碎骨?”

风神拍了拍手。他的王座上旋风大作,变成了马的外形。它们并不像伊阿宋的朋友暴风雪[2]那般黑暗而冰冷。南风的马是由火焰、沙粒与炙热的雷暴所组成。四匹马从他面前飞驰而过,散发出的热量烧焦了伊阿宋胳膊上的汗毛。它们围绕大理石柱跳跃着,喷出火焰,发出有如喷砂机一般的嘶鸣。奔跑得越多,它们就变得越发狂野。它们开始注意到了伊阿宋。

奥斯特捋了捋下雨的胡须。“你知不知道,樊迪为什么会以马的外形出现呢,我的孩子?很多时候,我们风神会以马的外形周游世界。有时,人们知道我们会生下世上最快的马匹。”

“谢谢了,”伊阿宋咕哝道,虽然他已被吓得牙齿咯咯打架,“你告诉了我太多东西。”

其中一个樊迪向伊阿宋奔来。他向旁边一闪,近距离接触让他的衣服冒起了烟。

“有的时候,”奥斯特继续开心地说,“凡人认出了我们神圣的血脉。他们会说,那匹马跑得像风一样快。这并非瞎说八道。如同最快的马匹,樊迪是我们的孩子!”

风的马匹开始围绕伊阿宋转起了圈。

“像我的朋友暴风雪。”他大起胆子说。

“噢,好吧……”奥斯特皱皱眉,“恐怕那是波瑞阿斯的子嗣。你是如何驯服它的,我不知道。这些都是我自己的儿女,南风的一支优秀的队伍。控制好它们,伊阿宋·格雷斯,它们会拖着你们的船离开码头。”

控制住它们,伊阿宋心想,是啊,没错。

马儿来回奔跑,兴奋异常。与它们的南风主人一样,充满矛盾——一半是又热又干的西洛可风[3],另一半则是风雨欲来的雷雨云。

我需要速度,伊阿宋心想,我需要目的。

他看到了诺塔斯,南风之神的希腊身份——酷热,但却迅疾。

在那一刻,他选择了希腊。他决心与混血营地同呼吸——马儿随之改变了。其中的风暴云渐渐消失,只留下红色尘土与热浪,如同撒哈拉沙漠中的海市蜃楼。

“好样的。”风神说。王座上坐的变成了诺塔斯——一个古铜色皮肤的老人,身着火红的希腊希顿古装,头上戴了一顶枯萎冒烟的大麦王冠。

“你还在等什么呢?”风神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