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朝太阳奔驰的马》(第37/70页)

「你的意思是说,之前用这把剑的人,拿着这把剑用了很久喽?」

「嗯。所以已经用得很趁手了。当初保养得还不错。」

乔伊斯好像开玩笑似的把我的剑磨了几下,将握把夹上去,然后用钉子固定住。乔伊斯把剑插入剑鞘中,然后递给了我。

「拔拔看!」

我吞了口口水,然后握住了剑把。嘶铃!

呜,呜哇。天啊,我的心脏呀。手上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之前拔出时发出柔和声音的剑,给乔伊斯这样弄了三两下,现在一拔,就发出了刺激心脏的响声。杰米妮干脆贴在我的后肩上,只露出眼睛望着我肩膀前方,一面吁吁气喘着。她把我后颈弄得很痒,同时又妨碍了我拔剑的动作。

我将剑完全拔了出来,这时乔伊斯很担心地对我说:

「不要模仿那些战士用拇指摸刀锋。因为现在这把刀已经利得可以刮胡子了。」

唉唷,我吓了一跳。因为那时我的手正伸出去要摸刀锋。我很尴尬地拿着剑东看西看。刀刃发出的寒光让人心头一凉,闪亮的剑身甚至已经可以映照出我的脸庞了。乔伊斯将一条手巾跟一块磨刀石递给了我。

「我虽然不知道你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但是不管是谁,只要弄坏了一把剑就会学到教训,所以没关系。你要每天定下时间来磨剑。现在也不用磨很多下,磨个一两下就可以了。然而随着时间的经过,可能需要越磨越多。」

然后乔伊斯喘了口气,就跑去打铁铺的一角,找出自己的钱包,开始叽叽喳喳地算钱。他大概是在数要找多少钱给我。一阵子之后,其他铁匠也跑了过去,那些打着赤膊的、因汗水而满身油亮的大汉们数钱的样子似乎让杰米妮觉得很有趣。

「喀喀喀……」

但是我没有多余的心力把视线投到那个方向去。我整个精神都集中在我那把巨剑上面。真是帅毙了。以战斗为目的而制作,符合机能性的剑身,锐利,够长,而且很光滑。围绕在四周的剑锋,目的就是伤害敌人的肉体。嗡嗡响着的嗜血剑锋把我迷得失魂落魄。然后是护手的隔片以及剑把。剑把上缠绕着年代久远的皮革,似乎紧紧贴着我的手。这些皮要换掉吗?不,不。好像现在换了这上面任何一样东西,就会把它搞坏似的。

我将剑插回剑鞘当中。但是跟之前有些不同的是,由于锐利得可怕,一想起左手中握的是嗜血的东西,手掌就开始痒了。我的肩膀稍微缩了起来,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然后用我所能作出最诚恳的表情望着天。

优比涅啊,请看!今天又诞生了一个剑士,想要在这块土地上实践贺加涅斯的律法。我的手实践这律法,但它只是我灵魂的奴隶。所以我将我的灵魂奉献给您。请看!这是我。请别忘记,优比涅!嗯嗯……不知为什么,似乎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修奇,赶快把磨刀石跟手巾收好。」

该死……这该死,该死,该死的丫头!居然破坏了我这伟大的一刻!我虽然嘀嘀咕咕的,但还是把那些东西收了起来。我将磨刀石包在手巾里面,然后放到口袋中,这时乔伊斯叹了口气,走了过来。

「再怎么算也不够找你。你需不需要一件盔甲?」

呜。差点忘了。盔甲?当然好啦。我一点头,乔伊斯就一副「我老早就知道你会答应」的表情,笑了笑,然后走到打铁铺的一角开始翻找。他选了一件跟我体格相似的硬皮甲,然后拿了过来。我虽然更想要旁边的那件锁子甲,但是那件贵得要命,而且我也没有勇气穿着它在村子里面跑来跑去,所以还是算了。

「你是做蜡烛的吧?知道如何处理油脂吗?」

「当然!」

对于铁做的铠甲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湿气。但是铁是很强韧的材料。比较起来,皮甲就算鞣皮处理做得很好,也还是很容易受损伤。如果有人说甲胄上长霉,那一定是皮甲。但是常常擦油的皮甲可以毫无负担地使用很久。而且说到处理油脂,还有人比我更行吗?我不就是用蜂腊跟油脂做蜡烛的蜡烛匠吗?我可以用油将剑涂得整把都滑滑的。要不要干脆整个上一层腊,让它滴水不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