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兔死狐悲(第4/6页)
胡斯归狡黠地一笑:“你的刺客本能让你手痒了吧?跟着我走,你很快就能知道刺杀的下场是什么了。”
大约两天后,两人来到了一个小村落,这是云灭来到云州第一次见到胡斯归之外的云州本地人。村里居民以羽人为主,也有不少人类,但云灭实在很难认同这些羽人是他的同类。他们一个个身材粗壮,腿部肌肉发达,几乎没有人会飞翔。云灭眼看着一个大约只有十四五岁的少年羽人肩头扛着一头野猪大步流星地狩猎归来,禁不住感叹说:“真应该把宁州那些端碗吃饭都嫌太重的贵族小屁孩都扔到云州来磨练磨练。”
“那他们多半就磨死了,”胡斯归说,“若不是经过千百年的进化,这里的羽人也不会变成……”
话还没说完,却被一陈惊惶的喊叫声打断了。那是一个衣衫褴褛、浑身肮脏无比的男人,胡子长得吓人,完全不辨年龄。他原本呆呆地坐在村里的一口井旁,好像在晒太阳,一听到有人靠近就跳了起来,边逃边叫着:“你不是我!你不是我!”
看来这只是个疯子,云灭不以为意,胡斯归更是视若无睹,两人继续交谈。按照胡斯归的解释,由于星辰力的紊乱,云州各处的气候、地貌、植被、动物等等都不依常规,不只是眼前这些和蛮族人没太多区别的羽人,许多在其余各州无法想象的奇景也会在此处出现。
“比如这里有一个夸父部落,里面的夸父高大的得出奇,”胡斯归说,“据说上古时代的夸父,都有那种高度的。和他们作战实在是太可怕了,我感觉自己好你是一个婴儿,手里拎着奶瓶,想要去和最勇猛的战士交手。”
“但最后你还是赢了,不是吗?”云灭淡淡地说。
胡斯归得意地一笑:“那是当然。夸父毕竟是夸父,不管块头有多大,终归是直肠子不会耍花招。在云州这种地方,身体上的优势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在于头脑。”
“但是凭你的头脑,仍然无法对抗那个幕后的恶魔?”云灭目光炯炯,直视着胡斯归。
胡斯归沉默了一会儿,那种久违了的畏惧和惶恐又回到了他身上。他轻叹了一声:“那有什么办法?起兵硬扛的代价前两天我已经和你说过了,那时候你对刺杀似乎很有兴趣,但他的力量你也曾见识过,仅仅凭借着一个傀儡,都比你、我和辰月教主三个加在一起还要强,若不是凡人的身体终归太脆弱,我们已经死在那里了。而这个混蛋不只有力量,还有极高的智慧,似乎能洞悉身边的一切。在我之前,其实也有很多人想过要对抗他,但都以惨败告终。大约十年前,有一个很厉害的杀手无意间流落到此处,名叫扈微尘……”
云灭一怔:“十年前失踪的扈微尘?听说他是那个时代东陆最有名的杀手,我出道后还一直想会会他,没到他竟然也到了云州。以他又臭又硬的性子,没可能忍受被人驱使奴役,一定和领主干上了吧?”
“一个人能被你说成是又臭又硬,那可真不容易,”胡斯归讥讽地一笑,“不错,他自以为凭自己无迹可寻的暗杀之术,一定可以杀死对方。他详细策划了两个月,自以为整个计划已经无懈可击,便展开了行动。大约半个月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居住地,已经变成了一个心智全失的疯子。在他此后的一生中,见人就躲,而且反反复复只会说四个谁也听不懂的字……”
云灭中一凛,回头看去,那个疯汉躲的远远的,却仍在警惕地朝着自己这边张望,嘴里兀自不停地嘟哝:“你不是我!你不是我!”他身子神经质地抽搐着,满脸的污垢,让人除了那双惊恐的眼睛之外,完全看不出容貌。
两位不同时代的金牌杀手目光相触的一瞬间,云灭分明感受到了一丝兔死狐悲的苍凉。
这一夜两人留宿在村里,胡斯归安排好住处,从天黑后就不知所踪,云灭也不去在意。他好像完全不惧怕什么迅雕之类的监视者,在村里大模大样四处行走。羽人们各自忙着手里的事情,没有谁多看他一眼。云灭想,这一半出自于生活的折磨,另一半大概也是因为云州总有奇怪的来客,他们早就看惯了。千百年来,在外人眼里尸骨无存的云州探险者们,其实还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侥幸被卷进了大漩涡,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