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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关上窗户,环顾四周想找盒火柴,可是却没能找到。这该如何是好?我不愿摇铃唤仆人。昨晚炉火熊熊、温暖舒适的藏书室,今天早晨却像是一座冰窖。楼上的卧室里倒是有火柴,可我不想去取,害怕打搅女仆们干活。我无法容忍她们扬起满月似的面孔再盯着我瞧。我决定等弗里思和罗伯特离开餐厅后,从餐具柜上取火柴。于是,我踮起脚尖溜进大厅竖起耳朵聆听,那两人仍在收拾东西,可以听见他们的说话声以及移动托盘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一切都静了下来,他们一定是由仆人走的小门进了厨房。我穿过大厅,又一次踏入了餐厅。果然不出我所料,餐具柜上放着一盒火柴。我快步走过去,将火柴拿在手中,可就在此刻,弗里思回来了。我企图把火柴偷偷塞入衣袋,却见他惊奇地往我手里瞧。
“你需要什么东西吗,夫人?”他问。
“哦,弗里思,”我窘迫地说,“我到处都找不到火柴。”
他立刻取过一盒火柴交给我,同时把香烟也递了过来。我又感到一阵窘迫,因为我不会抽烟。
“不,事情是这样的。”我说,“我在藏书室里感到很冷,大概是刚从国外归来,觉得这儿的天气冷冰冰的,所以就想找火柴把壁炉生着。”
“藏书室里通常到下午才生火,夫人。”他说,“过去德温特夫人总是到起居室里,那儿生着很旺的火。当然,如果你想在藏书室也生上火,我可以吩咐人去办理。”
“哦,不,”我说,“我没有这个意思。我还是到起居室去吧。谢谢你,弗里思。”
“那里有信纸和笔墨,夫人,”他说,“当年,德温特夫人一用过早点就到那儿写信和打电话。你要是想跟丹弗斯夫人通话,那儿还有内线电话可供使用。”
“谢谢,弗里思。”我说。
我转身又进了大厅,嘴里哼着小调,装出一副充满自信的样子。我不能告诉他,我从没到起居室去过,昨天晚上迈克西姆没领我到那儿参观。我穿过大厅时,知道他正站在餐厅门口观望着我,认为自己必须要显得熟门熟路。大楼梯左侧有一扇门,我轻率地走了过去,心里暗暗祈祷,愿这扇门通向我的目的地。谁知近前把门一推,却发现是个堆放乱七八糟东西的杂物间,里面有一张用于修剪花枝的桌子,靠墙根放着几把柳条椅,另外还有两三件雨衣挂在一个衣架上。我大模大样地退了出来,目光掠过大厅,看见弗里思仍站在原处。我的一举一动都没逃过他的眼睛。
“夫人,你应该走楼梯这侧右边的那个门,”他说,“穿过客厅就可以到起居室。笔直通过那个带套间的客厅,然后朝左拐。”
“谢谢,弗里思。”我谦恭地说,再也不那么神气活现了。
我按照他的指点,穿过长长的客厅。这是一个漂亮、对称、惹人喜欢的厅堂,窗外是一直铺展向大海的草坪,我想这大概是一个供公众参观的地方,要是弗里思当讲解员,他肯定知道墙上那些画的历史以及屋内家具的制作年代。客厅的确很美,这我清楚,那些桌椅可能全是无价之宝,可尽管如此,我却不愿久留。我简直想象不来自己能坐到那些椅子上,站在那精雕细刻的壁炉前,或者把手中的书放到那些桌子上。这儿的气氛庄严肃穆,使人联想到博物馆的展室,展览柜前拦着绳子,房门旁的椅子上坐着一个身披斗篷、头戴帽子的门卫,活似法国城堡里的哨兵。我过了客厅,向左转弯,来到了自己尚未看到过的起居室。
看见那两条狗卧在起居室的火炉前,我心里感到高兴。小狗杰斯珀立刻摇着尾巴跑过来,用鼻子拱我的手心。老狗听见我走近,扬起了它的鼻子,瞎眼睛朝我这边凝视着,嗅了嗅空中的气味,发现我不是它期待的人,便咕噜一声把头扭开,又对着炉火出神去了。这就是它们的日常生活。它们跟弗里思一样,知道藏书室里下午才生火,所以凭着长期养成的习惯来到这起居室里取暖。不知为什么,还没走到窗前,我就猜出外边一定有石楠花丛。果不其然,敞开的窗户下密密匝匝排列着大簇大簇的石楠花,和我昨天黄昏时看到的一样,血红血红的,显得很俗丽,已经蔓延到了车道上。花丛中间有一片空地,宛如微型草坪,平平展展铺着一层苔藓。空地的中央,立着一尊吹笛的森林神裸体小雕塑。红艳艳的石楠花作为背景,而空地则像一个小舞台,森林神在上边舞蹈和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