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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有人看见我们在一起,告诉了她,要不就是网球教练来告过状,或者旅馆的经理给她写过字条。我等待着她的责难。可她在我整理杂乱的床铺时,没事人似的把纸牌放回牌盒里,一边还打着哈欠。我把香粉盘、胭脂盒以及口红一样样递给她,而她收起纸牌,从旁边的桌上取过一面小镜。“他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她说,“但我觉得性情有些古怪。那天在休息室里,我以为他会做出点表示,邀请人家到曼德利去,可他把口封得非常死。”

我什么也没说,默默地观看她拿起口红在硬噘噘的嘴上勾弧线。“我从未见过德温特夫人,”她说道,一边把小镜拿远一些查看化妆的效果,“不过我相信她一定非常可爱,衣着典雅,光彩照人。过去,曼德利经常举办盛大的舞会。她死得过于突然,过于悲惨。我相信他一定深爱着她。这口红颜色太艳,应该配暗色的香粉,请你为我取来,把这一盒放回抽屉里。”

我忙着帮她涂脂抹粉和洒香水,直至她的客人们按响门铃走进来。我沉默寡言,动作迟钝地为他们递饮料、换唱片以及清除烟蒂。

“最近画了什么画吗,小姑娘?”一个年老的银行家硬是装出热情的样子问道,挂在一根线绳上的单片眼镜晃来晃去。我强作笑颜,言不由衷地说:“哦,最近没画什么。你想再抽支烟吗?”

回答问话的并不是我,因为我人在心不在。我的心在追逐一个幻影,她朦胧的身影终于趋于明朗化。不过,她的面容依然模糊,肤色尚且不清,眼形和发色都还是一个未知数,有待于进一步显现。

她具有永恒的美,脸上挂着难忘的微笑。她的声音仍在回荡,她的话语仍存留在人们的心间。另外还有她去过的地方以及触摸过的东西。也许,橱柜里还保留着她穿过的衣服,上边仍有香水的余香。在我卧室里,在我的枕头下,就有一本她用手拿过的书。我仿佛看见她把书翻至扉页,一挥弯曲的笔尖,微笑着写下了这样的题词:“献给迈克斯——丽贝卡。”那天一定是他的生日,她把书和别的礼物一道放在了早餐桌上。他解开缎带并撕开包装纸时,夫妇俩一起开怀大笑。他阅读诗集时,她可能还把身子俯在他的肩上。迈克斯!她称他迈克斯!叫起来多么亲昵、欢快和随意!家里人,包括祖母、外祖母和姑姑姨妈们可以随她们的便!任她们称他迈克西姆。至于我这种不爱吭气、乏味无聊的年轻女子,就更无所谓了。迈克斯是她选择的称呼,只属于她一个人。她把这称呼写在诗集的扉页上,表现出极大的自信心。那龙飞凤舞的粗体字力透纸背,是她本人的象征,如此潇洒自如,如此坚定不移。

她用这种字体,不知给他写了多少封信,以表抒心中的酸甜苦辣。

她在半页半页的纸上写过无数张便条,当他出门在外时则整页整页地写去无数封亲昵的信,夫妻间的情话寓于字里行间,她的声音响彻厅堂花园,像诗集上的题词般亲切、缠绵。

而我,只能称他迈克西姆。